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品房
十种情况可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
时间:2020-09-04 10-21-0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03 次
导读: 作为购房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通过退房(解除购房合同)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商品房退房的程序如何进行呢?这就为大家简单说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一定期限 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

      导读:作为购房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通过退房(解除购房合同)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商品房退房的程序如何进行呢?这就为大家简单说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迟延交付房屋超过一定期限

 

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交房日,开发商不能交付,经催告后3个月内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2

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3

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4

迟迟拿不到产权证,购房人可要求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5

购房人无法得到贷款,有权退房

 

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样,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即不能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构成根本违约或因政府政策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事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6

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相关规定,买受人在购房时经常出现实际面积和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一定的误差,这在实际交易中是经常发生了。当然,买卖合同可以基于双方意思表示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话,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7

房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指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人的居住健康,或是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的,购房者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院将会予以支持。

8

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当然,对于一般的门窗、墙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购房人无权仅据要求退房。

9

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10

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推荐阅读:
1、非员额法官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被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小心微信泄密处分,公职人员如何使用微信
3、老虎与苍蝇的化身,县委书记派母亲上街捡垃圾。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保险公司不履行交强险赔付义务仅有一个理由

    案例:甲、乙因所驾机动车发生碰撞,均受伤住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甲负该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甲投保 交强险 的保险公司向乙履行了11000元的 交强险 赔付义务。甲请求乙投

  • 离婚诉讼怎样立案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

  • 创业者必须学习和重视股权分配的常识

    在一轮轮的创业浪潮,成就了合伙创业的新时代,合伙创业成为互联网时代成功企业的标配。创业者必须学习和重视股权分配的常识。 1、团队中没有大家都信服的老大 企业的股权架构设计,核心是老大的股权设计。老大不清晰,企业股权没法分配。创业企业,要么一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

  • 用工类型风险分析及应对

    由于不同工作岗位具有不同的特点,用人单位可根据其特殊性和灵活性,在用工形式上全方位考虑并有针对性的加以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

  • 招投标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招标投标过程中,由于招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操作不当,容易产生诸多法律风险!而常见的法律风险是真标假投、假标真投、中标后一方不签订合同或双方签订背离合同实际内容的协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