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屋租赁
承租人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有哪些义务?
时间:2015-01-29 19-48-1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79 次
承租人有正当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即应当按照约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质使用出租房屋。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2)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
承租人有正当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即应当按照约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质使用出租房屋。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2)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  
  【提示1】  
  承租人使用出租房屋租的方法标准有两个: 
  ①约定使用方法(首要标准):  
  A.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  
  B.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使用方法;  
  C.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使用方法。  
  ②出租房屋性质确定使用方法(次要标准):只有没有约定出租房屋使用方法的,才能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确定使用方法。  
  【提示2】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因此,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7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处理。
  【提示3】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承担保管义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提示】承租人已尽妥善保管义务,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人能否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应当经出租人同意。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解释》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提示】房屋转租存在两个房屋租赁合同:  
  A.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次房屋租赁合同: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需要对次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行为负责。  
  【提示】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提示】
  出租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后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6)、房屋承租人有何支付租金的义务。  
  ①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②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③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按照法定期限支付:  
  A.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B.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提示1】
  承租人延付租金,出租人有以下补救办法: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  
  ①出租人以延付租金为由解除租赁,必须给出租人合理期限。也就是说,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延付租金而直接解除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而非2年。  
  【提示2】
  因拖延支付租金导致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次承租人有以下救济权利: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因此,出租人因承租人延付租金合理期限解除权受到次承租人代付租金抗辩权的限制。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对罚金进行减少或免除时应否接受人民检察院的

    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 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 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均未作规定。但根据 刑事 诉讼法基本理论,人民法院裁

  • 电信诈骗的五个手段

    1.有些 嫌疑人 拨打事主电话时冒充114工作台,来电显示电话号码为114; 2.嫌疑人谎称事主医保卡在异地药店买药消费,已经不能用,进而告诉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接着实施 诈骗 ;

  •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

  • 故意杀人罪与其他暴力致死罪区别

    (一) 强奸 致人死亡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强奸 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这种情况,仍然以强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常见问题

    刑事 附带民事 诉讼 的常见问题:一、附带民事 诉讼 的提起。根据我国 刑事 诉讼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是以 被告 的行为构成 犯罪 为前提,并以此 犯罪 行为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为

  • 未成年人名义购买的商品房能否抵押或处分

    未成年人 是可以买房的。但由于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此未成年人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代理,在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