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设立登记
有限公司注销流程全解
时间:2013-06-24 18-56-2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91 次
公司 清算组备案提交的材料 1、 公司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 公司 备案申请表》( 公司 加盖公章); 2、 公司 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 加盖公章)及制定代表

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

  1、清算组的构成及何时开始清算

  2、企业的主要资产情况

  3、企业的主要债权债务情况

  4、企业的对外投资情况

  5、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对外投资的处置情况

  6、剩余资产的分配情况

 注销时间顺序

  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

  股东会决议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

  60日内报纸公告45日后

  清理债权债务,处置剩余资产出具清算报告(股东会确认)30日内

  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形成决议,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2、决议形成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清算组成立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4、清算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报债权债务法定时限截止),开始清算

  5、清算结束,制作清算报告

  6、股东会对清算报告予以确认

  7、自清算结束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8、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申请人领取注销通知书,公司终止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必须依法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孙某诉称:申诉人自2008年1月7日在被申请人某某木业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行政人事部经理职务,该公司在经营和管理上,存在许多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

  • 刑事诉讼中的级别管辖

    刑事 诉讼 中的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 刑事 案件的权限上的分工。立法上划分刑事 诉讼 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 犯罪 的性质,即是普遍刑事案件还是危害国家安

  • 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这两种 犯罪 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 诈骗罪 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 犯罪 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

  • 借了债,死后还需要家人还吗?

    一网友咨询:我的哥哥平时就比较好吃懒做,所以一直在我们小区当个普通小保安。上一年我嫂子怀孕了,家里要多一个人,买奶粉、纸尿片什么都需要钱,我哥为了孩子决定要好好做人,跟朋友一起做点小本生意,于是向我们那边的一个借款机构借了七万多。钱才刚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4年4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6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4月21日

  • 公安机关侦查中存在的54个问题!

    一 重大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1、案发现场未能及时提取作案工具。如董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案发现场为施工工地,作案工具为一根施工用的长条木方,案发后当地派出所出警,嫌疑人未离开作案现场,亦未处理作案用的木方。 但出警侦查员没有及时从杂乱的施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