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
时间:2014-05-31 13-10-1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87 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现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属于上述(一)、(二)项以外情形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三、保险企业准备金支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45号)有关规定,保险企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按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有关规定计算扣除。 
  保险企业在计算扣除上述各项准备金时,凡未执行财政部有关会计规定仍执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监管规定的,应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四、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三)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四)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五)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在计提油气资产折耗(折旧)时,由于会计与税法规定计算方法不同导致的折耗(折旧)差异,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六、施行时间 
  本公告适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2013年度汇算清缴前接收政府或股东划入资产,尚未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可按本公告执行。对于手续不齐全、证据不清的,企业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补充完善。企业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不能补充完善的,一律作为应税收入或计入收入总额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5月23日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某公司股东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缴纳出资,公司拟起诉。但是,在起诉时,公司已经搬到另外一个地方,但是工商登记尚未变更。问:究竟在哪里提出诉讼? 此问题在实践中争议较大。一

  • 被公安机关带走后必备知识

    当家人或亲朋好友突然被公安局派出所带走后,很多人都一下不知所措,不知如何处理?现结合公安机关办案的程序性规定,按时间顺序主要有以下十二个方面的注意问题,希望能对网友们面临此困惑、困难时,能有所裨益: 一、首先要向羁押公安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发包方的义务 ⑴、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承包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方依法享有的一项独立的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

  • 建设工程转包、分包、内部承包法律界限及后果

    《建筑法》、《合同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工程转包、分包、内部承包的效力及处理原则作出了相应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

  •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一)时间效力。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或是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

  • 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

    (1)律师应当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持有省级司法厅(局)颁发并年检的《律师执业证》。 (2)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考察律师的业务专长是否与本企业业务相近或相关。 (3)根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