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破产清算
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的程序
时间:2013-06-24 20-24-2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68 次
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

 

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清算的结束

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登报声明

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一字之差可能不受法律保护:欠条≠借条,

    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关于借钱这事,是一件很考验人的事情,马虎不得!那么就需要立下借钱的凭据。是写借条呢?还是写欠条?先来看一则案例:一字之差,万元欠款竞不受法律保护! 2008年10月,家住郑州的杨某因家中需要翻盖房子,就向老战友张某借钱4.2万元。当年10

  • 用人单位对劳动报酬的支付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一定劳动量而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劳动者作为劳动主体有权从事劳动,亦有权享受它带来的成果。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利益的集中表现,不仅对劳

  • 哪些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一)关于拘禁。所谓拘禁,原指把逮捕的人关押起来,其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关押、扣押。具体来讲,是指使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的场所,从而剥夺其行动自由。此处一定的场所,通常

  • 谁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及其审批程序

    刑事 诉讼 法 第六十八条 被羁押的 被告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 律师 有权申请 取保候审 。申请 取保候审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

  • 离婚时不认可结婚证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对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认为彼此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对此应如何处理为宜 天津塘沽律师认 为,当事人提起

  • 工程承包合同风险防范

    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开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