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据此,无论展销会的举办者对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是否负有直接责任,均有先行赔偿消费者所受损害的义务。由此可见,在展销会上买到劣质商品的消费者,在展销会结束后,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索赔。展销会举办者向消费者承担责任后,有权依法向出售劣质商品的销售者追偿。 |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据此,无论展销会的举办者对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是否负有直接责任,均有先行赔偿消费者所受损害的义务。由此可见,在展销会上买到劣质商品的消费者,在展销会结束后,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索赔。展销会举办者向消费者承担责任后,有权依法向出售劣质商品的销售者追偿。 |
原告:XXX ,男,42岁,汉族,广东省深圳市人,深圳市XX超市投资人、实际经营者,住XXX 委托代理人:X 宇丹 被告:深圳市XX派出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确认
问: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和我公司签订是一份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现在要把公司搬到另一个城市,公司要求我去新的公司,但是我由于家庭方面的问题我没有同意公司的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公众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众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
有不少网友遇到这样的情况,借钱给别人却没有打借条,结果钱要不回来了。这样的情况真让人绝望,看看张丹中律师是怎么解答的? 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能要回欠款吗? 面对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的!有一条法律或许能帮助到大家。 2015年9月1日之后,
由于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妻子怀孕后,未经老公同意,就擅自流产,有没有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呢?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这说明夫妻双方都
伴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法制的完善,老百姓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大家对打官司可以说不再陌生,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讼诉中去,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因为不了解法律的具体适用以及庭审程序,而对诉讼过程以及案件处理结果产生了不同的理解,进而产生了草根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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