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维权
商店出售假货后,消费者可否要求其加倍赔偿
时间:2014-10-03 10-54-2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29 次
商店出售假货后,消费者可否要求其加倍赔偿?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商店出售假货后,消费者可否要求其加倍赔偿?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国《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由此可见,商店出售的商品以假充真,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除返回货款外的三倍赔偿。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借调期间受工伤 谁来担责?

    不少员工被单位以交流学习的名义送往其他单位,也就是俗称的借调。借调虽然有利于工作的进步与开展,但麻烦也会随之而来,比如借调期间员工受工伤谁来赔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针对该问题与大家探讨。 案例一:借调期间受工伤 治疗费用成难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电话 地址:第二大街友谊商场旁 电话:◇立案庭25209560

  • 对方声称其在法院“有人”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聘请律师时,首先会问:您同某某法院关系如何?或者,担心对方社会关系多,在法院认识或拐弯认识办案人员,担心判决结果对自己不利。我认为这种想法一般情况下是多余

  • 管辖权异议申请及审理期限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审理期限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 天津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津工商企注字[2008]17号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质人以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为200人以下非上市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