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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发包合同
时间:2014-02-26 19-50-2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97 次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从事石油产品的仓储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有关劳务承发包事宜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09 年 5 月1 日至2010 年4 日30 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2.在履行合同期间,任何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接触[ 合同,提出方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二、合同标的

1.根据甲方生产的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承担甲方位于    港区油库的油品装卸、车辆装卸及库区的油品输送及甲方安排的库区其他工作。

2.工种:库区付     油工     人数:16人

工种:保洁员         人数:4人

三、甲方职责、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工作所需,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所需劳务人员的数量、基本条件及上岗要求,以便乙方准备。

2.根据库区生产作业需要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操作规程,作为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规范。

3.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对乙方劳务人员的管理。

4.提供工作所需的劳保用品。

5.支付乙方派遣员工的职业病体检费用。

6.由甲方直接为乙方派遣人员发放夏季(6-9月)防暑降温用品。

7.由甲方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有毒有害作业补贴1.8元/人/天。

8.负责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岗位安全培训等上岗教育。

9.有权检查乙方劳务人员的上岗资格,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劳务人员可退回或调换。

10.甲方每月5日前将乙方在甲方劳务人员上月出勤和工作情况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将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奖励等报酬及管理费按时转入乙方帐户。

四、乙方职责、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的基本条件、岗位工作标准和数量配备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保证其有关证件的真实可靠。

2.为甲方配备的劳务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3.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甲方生产需要,对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进行组织管理,保证乙方劳务人员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和指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或调换。

4.保证派入甲方劳务人员的相对稳定,合同期内人员流动率不超过20%。

五、安全管理

    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的具体内容严格遵守。《劳务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与本合同同时签订。

六、乙方劳务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思想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达到法定就业年龄;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不适宜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具有胜任本岗位要求的智力和体能;

4.《身份证》、《就业证》等就业证件齐全。

七、合同标价及结算方式

1.承发包双方的费用结算应采用核算总装卸劳务费的方式,总费用为    万元(大写:                   整 )。

2.双方发生的劳务费用采取平均值按月进行结算的方式,具体结算金额为  万元/月(大写:             整)。

3.根据甲方考核结果(甲方提供项目考核标准),由甲方直接支付乙方派遣员工的计件、加班等费用。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劳务人员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人员流动超标造成的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转入的工资奖励等报酬不能及时发至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劳务人员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乙方进行善后处理并承担相关全部损失。

4.因甲方原因未按时间向乙方拨转劳务费和管理费由甲方负责。无故延期超过10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滞纳金0.1‰。

九、合同争议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十、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单位公章                      法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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