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辩护
对罚金进行减少或免除时应否接受人民检察院的
时间:2014-04-04 09-41-3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20 次
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 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 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均未作规定。但根据 刑事 诉讼法基本理论,人民法院裁

 

       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均未作规定。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人民法院裁定减少或免除罚金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首先,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罚金的减免属于刑事诉讼刑罚执行中的一项具体制度。刑事诉讼法第八条的规定规定在总则中,属于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对各种刑事诉讼活动均具有指导作用,各种诉讼行为均应当遵守这一基本原则。因此人民法院在依法行使该权力时,理应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其次,人身自由刑的减刑、假释和财产刑罚金的减免都属于刑罚执行的变更。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人身自由刑的减刑、假释的裁定如何通知人民检察院以及对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如何处理,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然而却对财产刑罚金的减免如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未作任何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立法缺陷。在立法未做出修改前,我们应当参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对人身自由刑的减刑、假释的监督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罚金减免的裁定后,应及时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裁定不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这样,既可以保持法律适用的统一,避免出现类似情形却有不同的处理结果的情况发生。又遵守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做到了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信用卡诈骗对象包括借记卡吗

    信用卡 诈骗 罪中的信用卡是否包括借记卡,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论。持肯定的观点认为,信用卡和借记卡规定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此前对银行卡只规定了

  • 饮酒处罚与醉酒处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 饮酒驾车为: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为: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

  • 为买房“假离婚”,妻子拒复婚,他真的要“净身出户”吗?

    阿亮(化名)没想到,本来买房的喜事,竟会变成自己净身出户的悲剧 为了规避相关政策,阿亮与妻子假离婚后成功买房,岂料一年之后妻子拒绝复婚,阿亮立刻告上法院,搬出各种证据竭力证明是两人假离婚。然而,法院认为假离婚无法律依据,阿亮最终落得人财两空的

  • 毒品犯罪案件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 被告人 死刑: (1)具有毒品 犯罪 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 犯罪 、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

  • 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少

    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

  • 单位能够成信用卡诈骗吗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有法律明文规定为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及单位承担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