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治安处罚
哪些案件公安机关不能调解
时间:2014-04-03 16-29-56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55 次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聚众斗殴的; (五)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六)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聚众斗殴的;

(五)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六)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土地流转方式

    主要形式有代耕代种,这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

  • 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

    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 国信发〔2016〕8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和《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访事项简易办理是指各级信访工作

  • 商店出售假货后,消费者可否要求其加倍赔偿

    商店出售假货后,消费者可否要求其加倍赔偿?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9〕5号,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目录 一、合同

  • 一个诉讼律师对当事人的告白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简而言之,律师就是以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去实现社会正义的目标。 第一、普遍的情况下,打官司是解决争端的最后方式。一旦决定打官司,

  • 认定强奸罪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1、 强奸 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