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新闻
7月1日起大中城市将全面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
时间:2016-06-13 12-49-0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81 次
从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今后,在大中城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地居民,可就近补、换领身份证。

从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今后,在大中城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地居民,可就近补、换领身份证。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从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今后,在大中城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地居民,可就近补、换领身份证。

 

从去年11月份起,根据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的要求,公安部部署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据公安部治安局相关人士介绍,身份证异地受理包括身份证到期换领、丢失后补领等异地受理,这项制度是为了方便那些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换领、补领身份证,可以向其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受理点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后再由受理地的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发。

 

据统计,自去年11月以来,10个试点地区深入开展一对一跨省异地受理试点,22个省份全面启动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目前已累计办证170万张。

 

公安部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都要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方便公民异地换、补领身份证。公安部要求各大中城市的公安机关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实受理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于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公安部表示,这主要是为了减少丢失、被盗身份证被冒用的安全隐患。据记者获悉,目前全国已经设立3万余个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窗口,受理挂失证件640万余张,收到群众拾捡证件4万余张。

 

据透露,目前公安部已经建成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主动采集、录入挂失申报信息。

 

公安部表示,今后对所有发现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处理,并录入不诚信人员黑名单;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群众丢失、被盗的身份证,尽可能减少丢失、被盗证件流散社会,严防被不法分子冒用,同时按规定发还、销毁证件并做好登记。

 

流程

如何异地办理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 包庇 毒品 犯罪 分子的 犯罪 应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果被包庇的 毒品 犯罪 分子所进行的 毒品 犯罪 情节轻微, 毒品 数量很小,受刑罚处罚较轻,或不需

  • 2018年最新版天津人才落户政策

    人才落户新政出台后,又接连出台了多项补丁政策,到底以哪个为准?落户滨海新区到底怎么办理?让很多人傻傻分不清楚。 最新版天津人才落户政策,以供参考。 300万人的阅读首选.滨海视窗. 要想办理,首先第一步,要分 清你属于哪一类型人才。 这一步很简单,

  • 继承与分家析产有什么不同?

    继承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 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 继承人 转移给 继承人 ,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明

  • 怎样判断强奸罪是否成立

    强奸 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罪名,往往会产生很多争议。一个 强奸 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仅就中国大陆的刑法来说): (1)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

  •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三十问

    1、企业分支机构能否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分支机构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若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须得到用人单位委托方可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

  • 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诉称:本人2009年6月23日至2010年4月17日期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但被申请人未按国家规定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申请人请求被申请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