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产分割
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如何分
时间:2012-09-23 19-03-2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35 次
王先生在父母的资助下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买了一套价值60万元的商品房,每月还款2500元,该房屋的产权证只登记了王先生一人的名字。一年后,王先生与赵小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王先生在父母的资助下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买了一套价值60万元的商品房,每月还款2500元,该房屋的产权证只登记了王先生一人的名字。一年后,王先生与赵小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并偿还了全部贷款。但是,两人对这套房屋产权没有任何约定。目前,该房屋已升值到90万元。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感情出现裂痕,无法共同生活下去。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还贷的房产如何分割,双方产生不同的意见,并争执不下。

  王先生认为,房屋是自己在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仍然归自己所有,因此不同意分割。

  赵女士认为,虽然房屋产权证在婚前取得并且登记在王先生一人名下,但房屋贷款主要由婚后双方共同偿还,出去由王先生一人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款,房屋升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要求对这部分共有财产以及房产升值部分进行分割。

  由于双方在这个问题争议不断,无法达成一致,赵女士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对房屋进行分割。

  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房屋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王先生和赵女士在婚后没有就该房屋的所有权达成新的约定,即使赵女士共同还贷,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其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主张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用婚前财产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并且已经取得产权证,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其产权仍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人对其所购房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

  按 揭贷款属于购房一方个人债务,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的行为也是在为房屋产权的取得做贡献,但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仅仅是在偿还银行的债务,属 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一方的个人债务,与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不能改变按揭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法律性质。

  值得说明的是,婚后还贷的部分,无论是由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益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工资、收益还贷,只要不能证明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婚后专属于一方个人 所有的财产还贷,都应视为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贷款。因此,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 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购买小产权房风险有哪些?

    小产权房 不受法律保护,对于买受人(主要指非农村居民)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我国是采取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制度的国

  • 故意杀人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关于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定性,我国刑法理论一直认为,凡是以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的,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放火等以危

  • 医保断缴3月就清零?这些关于社保的知识请记牢!

    养老保险缴满15年不用再缴?医保断缴3月清零?权威说法是 医保断缴三个月就会清零? 失业直接就能领失业金?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 所有这些说法,是真的还是假的? 今天来给大家权威说法!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继续缴纳了? 权威说法:养老保

  •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整体形势良好,但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

  • 天津开发区律师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这里主要就怀孕及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特殊权利简要介绍。 1、享有不被安排从事某些工作的权利。主要指一些有毒、有害及怀孕期女职工力所不能及的工作。 2、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

  • 塘沽律师几类合同的管理

    1. 劳动合同 恩格斯曾经指出: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时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199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确立了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