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离婚
“偷拍偷录”的证据与“私自拍录”的证据合法
时间:2014-03-30 10-18-24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83 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68 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

  (1)比如,场合问题,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但是,如果取证目的已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伤害及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

  (2)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

  (3)再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再如,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摄像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人社部:关于“过劳死”是否纳入工伤的答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524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17〕14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工伤保险制度,防止过劳死的建议收悉,经商卫生计生委,现答复如下: 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所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由

  • 终于有人把“同居”的法律问题讲清楚了!

    导读: 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男女选择不婚或晚婚,同时以同居的方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海淀法院经调研发现,2016年北京地区基层法院全年审理的同居关系类型案件多达上百件。这些案件的处理需要依据哪些法律规定?同居关系又有哪些法律风险?看法官给了哪些忠告。

  • 超越经营范围合同效力如何审查

    某商业经销公司没有经营钢材的经营许可证,却超越经营范围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钢材的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各自的义务,现合同已

  • 撕坏的借条重新粘贴,还能用作证据吗?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民间借贷案件,借条被撕坏后重新粘贴作为证据使用,是否具备效力呢? 基本案情 2014年,被告颜某向原告徐某借款,并向原告徐某出具了借条一份。2020年1月9日,原告以被告未偿还

  • 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如何处罚?

    对于以贩养吸的 被告人 ,其被查获的 毒品 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 被告人 吸食 毒品 的情节,酌情处理; 被告人 购买了一定数量的 毒品 后,部分已被其吸食的

  • 来自朝鲜的毒品

    小密圈《老凌的大咖会客厅》已经100余人了! 打造优秀的知识社区,创造终身学习的氛围! 有趣,有料,小资情调,是老凌铁杆粉丝们的口号! 导语: 每年的春夏之交,在很多朝鲜的劳改营外,大片的罂粟花便会在阳光下妖艳地开放。罂粟在朝鲜是个神秘又公开的存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