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家产继承
什么是继承权?
时间:2014-03-30 11-01-3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69 次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 法律 的规定或者被 继承人 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 继承人 遗产 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或少交物业费

    那么,究竟什么情况下 可以合理地 拒交(少交) 物业费呢? 又有哪些情况 不能拒交 物业费? 以下干货汇总 看完别忘了转到业主群哦 不可以 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几种情况 情况一 关键词:邻居违章搭建、整改通知 【案例】 某物业 公司 从2016年开始负责奉贤某小

  • 开发商在签订认购书时如何控制风险

    从目前的商品房销售方式来看, 开发商往往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放号等方式,来检验市场对自己开发的楼盘的接受程度,从而为下一步调整方案或者正式开盘销售摸底

  • 国际商务法律事务

    国际商务法律事务是我们的特色服务领域之一。我们 从事国际商务法律事务的律师均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多数具有海外教育背景或执业经历,精通国际经济法、国际惯例和外语,在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法律服务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具有为众多跨国集团提供相关服务的

  • 最新《借条(范本)》(根据最新借贷司法解释修订)

    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9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房屋买卖如何支付购房款

    滨海新区房产律师 提醒: 不同的购房方式,在产生纠纷时有不同的法律后果,律师建议,在购房付款时,要留个心眼儿。 一、为自己个人购房,购房款来源于自己的支付方式; 为自己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