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家产继承
继子女的继承权怎么确定?
时间:2014-03-30 11-12-5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9 次
继子女在现代社会十分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确认继子女的继承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继子女在现代社会十分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确认继子女的继承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二)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   

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

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 夫妻 一方以 夫妻 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 企业 ,夫妻另一方不是该 企业 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

  • 合同订立前的尽职调查

    买卖交易广泛存在于经营的诸多环节,涉及订立大量的 合同 ,可能小到日常交易的几百元,大到非常经常性交易数百万、千万元甚至上亿。确保买卖 合同 能得到全面的履行,对任何一家 企业 都至关重要。而 合同 能否得到全面履行,关键在于订立买卖 合同 双方的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如何认定

    本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制毒物品而非法加以买卖。如果误以为是其他化学物品而加以买卖,或者受人欺骗为他人购买的,不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如何认定

  • 天津监狱联系方式

    天津监狱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电话 01 天津市 监狱管理局 022-87286901/022-27353333 02 天津市西青监狱 022-27393907 03 天津市监狱 022-58966565 04 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022-60916638 05 天津市河西监狱 022-60975643 06 天津市女子监狱 022-23899545

  • 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二)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