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家产继承
继承的开始、接受、放弃和丧失时间
时间:2012-09-25 21-21-4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66 次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补充规定:继承从被继承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补充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二)继承的接受。《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按照本条规定精神,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可以作出接受遗产的表示,也可以不表示,不表示的即视为接受继承。本条又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就是说,受遗赠人在继承开始后,两个月内必须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超过法定时间,未作出明确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公民依法可以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也可以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继承人一经放弃继承权,就不得再坚持继承的主张。《继承法》对放弃继承权有严格的要求:第一,放弃继承权,一般应书面声明。第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第三,继承人表示放弃,必须书面声明或直接由继承人作出明确表示,并经有关组织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这样做,有利于防止某些人假借他人已经放弃继承权而非法侵犯其他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 如何避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

  • 赶紧查查你的个人信用

    1 什么是个人信用? 信用记录就相当于你的经济身份证,可以用来证明您是否守信。目前个人信用记录主要记录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本人提供查询,有关您过去信用行为的记录会体现在这份信用报告里。 这时候你可能要说了,不良的信用都记下

  • 塘沽律师事务所 工资集体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工会或员工代表): 企业性质: 员工人数: 人 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协商代表人数: 协商代表人数: 法定代表

  • 最新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

  • 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

    1、 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 2、 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