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赔偿
交通事故案件主体如何确定
时间:2012-10-07 14-01-0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9 次
(一)交通事故案件受偿主体如何确定 1、受偿主体一般为受害人本人。即列受害者本人为原告。 需核实的问题:委托人(咨询人)是否为受害人本人,如不是其本人,则问清楚与受害

(一)交通事故案件受偿主体如何确定

1、受偿主体一般为受害人本人。即列受害者本人为原告。

需核实的问题:委托人(咨询人)是否为受害人本人,如不是其本人,则问清楚与受害人是何种关系。

需核实的材料: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受害人死亡的,则受偿主体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列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受偿主体。全部列为共同原告,不可遗漏。如有部分原告不愿参加诉讼,需书面放弃。

需核实的问题:所有原告与受害者是否存在第一/二顺序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均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核实的材料:死者和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受害人为女方需提供娘家和夫家的)、亲属关系证明(需公证)、授权委托书(需公证)。如受害者达婚龄而未婚,还需审核《未婚证明》。

3、受害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列受害人为原告,列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即可。

需核实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

(二)交通事故案件赔偿主体如何确定

1、赔偿主体一般为驾驶人、机动车登记车主、机动车实际使用人、驾驶人雇主(或所在单位)、承保交强险的保险人。坚持宁多勿缺的原则。

需问清楚的问题:1、事故车辆的基本情况是否了解?

2、驾驶人的情况是否了解,车主情况是否了解?

3、车主与驾驶人的关系?

4、实际使用人是否为登记车主?

5、涉案车辆是否有参保交强险、第三者险等,保险人是谁?

如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建议到交警去复印。

需审核的资料:驾驶员的身份证和驾驶证的复印件,车辆的行驶证和保险单,车主的身份证(或者机读档案资料)、实际使用人的身份证(或者机读档案资料)。驾驶人因工作开车而肇事,则在必要时为确定实际使用人,需调阅笔录。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管制如何执行

    管制是对 犯罪 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 执行 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 犯罪 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 执行 通知书送到犯罪分

  • 住房抵赔款当法院执行遭遇两难

    据了解,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陈某均为残疾人。因为一次打架,陈某打伤了李某的眼睛,根据市中级法院在去年2月21日所作的终审判决,陈某应向李某赔偿47598元。应李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已于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申 请 第二节 受 理 第三章 管理人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五章

  • 天津市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会得到那些待

    1、一次性支付的救济费 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1名直系亲属,按6个月计发;供养2名直系亲属,按9个月计发;供养3名或3名以上直系亲属,按12个月计发。 2009年天津职

  • 天津律师解释:发布诽谤信息网站也需担责

    随着互联网发展,很多人遇上矛盾就喜欢将事件原委包括对方信息甚至照片放上网络,虽然能引起不少市民的共鸣,但这样的行为也已经形成了侵权。那么在追究传上网络者的责任时,相应的网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市民李女士打算将某网站诉诸法律,而原因是有人在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