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赔偿
交通事故案件主体如何确定
时间:2012-10-07 14-01-0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9 次
(一)交通事故案件受偿主体如何确定 1、受偿主体一般为受害人本人。即列受害者本人为原告。 需核实的问题:委托人(咨询人)是否为受害人本人,如不是其本人,则问清楚与受害

(一)交通事故案件受偿主体如何确定

1、受偿主体一般为受害人本人。即列受害者本人为原告。

需核实的问题:委托人(咨询人)是否为受害人本人,如不是其本人,则问清楚与受害人是何种关系。

需核实的材料: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受害人死亡的,则受偿主体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列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受偿主体。全部列为共同原告,不可遗漏。如有部分原告不愿参加诉讼,需书面放弃。

需核实的问题:所有原告与受害者是否存在第一/二顺序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均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核实的材料:死者和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受害人为女方需提供娘家和夫家的)、亲属关系证明(需公证)、授权委托书(需公证)。如受害者达婚龄而未婚,还需审核《未婚证明》。

3、受害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列受害人为原告,列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即可。

需核实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

(二)交通事故案件赔偿主体如何确定

1、赔偿主体一般为驾驶人、机动车登记车主、机动车实际使用人、驾驶人雇主(或所在单位)、承保交强险的保险人。坚持宁多勿缺的原则。

需问清楚的问题:1、事故车辆的基本情况是否了解?

2、驾驶人的情况是否了解,车主情况是否了解?

3、车主与驾驶人的关系?

4、实际使用人是否为登记车主?

5、涉案车辆是否有参保交强险、第三者险等,保险人是谁?

如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建议到交警去复印。

需审核的资料:驾驶员的身份证和驾驶证的复印件,车辆的行驶证和保险单,车主的身份证(或者机读档案资料)、实际使用人的身份证(或者机读档案资料)。驾驶人因工作开车而肇事,则在必要时为确定实际使用人,需调阅笔录。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商标局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撤销注册商标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 个人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1、 注意创业形式的选择 个人创业可以选择的法律形式主要有:申请登记从事个体工商户,设立合伙企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各自承担的责任形式是不一样的。注册个体工商户对资金没有法定要求,其经营收入归公民个人或家庭所有。其中,个人经

  • 离婚分房产 都有嘛说法?

    近日,网上一则银行奇葩房贷政策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热议,一家银行称,夫妻离婚后仍可以一起供房。这个消息让市民惊诧不已,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到底该怎么分配?本期值班热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将与大家一起探讨。 案例一 市民小

  • 那些人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 最高院答复: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承包人无劳动关系

    对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9条作出进一步释明的答复 网友在《建筑领域确认劳动关系之我见》一文中对建筑行业大量存在的转包、分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法办【2011】42号)《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