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海事海商
拍卖被扣押船舶后如何清偿债务
时间:2012-03-10 00-58-1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45 次
一、申请人如何申请拍卖船舶 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应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拍卖船舶申请书。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申请后,应认真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准予或不准

    一、申请人如何申请拍卖船舶

    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应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拍卖船舶申请书。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申请后,应认真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拍卖的裁定书。裁定书由院长批准。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拍卖船舶费用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申请拍卖船舶应预付拍卖船舶费用,不预付的,其申请不予准许。

    二、拍卖船舶结束后法院如何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的规定,拍卖船舶结束后,海事法院应在报刊上刊登公告,说明船舶业已公开拍卖给买方,船舶所有权及其风险自移交时起已经转移,买方对船舶在移交以前所负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船舶原所有人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被扣押船舶被拍卖后如何清偿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的规定,债权登记届满后,由海事法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全体债权人通过协商,根据清偿顺序提出分配方案,签订清偿协议,经海事法院裁定予以认可。协商不成由海事法院裁定。拍卖船舶所得价款及其利息一并参加分配。

    清偿顺序,按照我国海商法的以下规定进行: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事法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1、船长、船员和在船在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述第5项规定的范围。上述所列各项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4项海事请求,后于第1项至第3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1项至第3项受偿。上述第1、2、3、5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受偿的,按照比例受偿。第4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

    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所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所修的船舶时消灭。已登记的其他债权的受偿位于前述顺序之后。在按上列顺序清偿前,诉讼费用,为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优先拨付。清偿债务后的余款,应归还原船舶所有人。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工程价款的处理办法

    (一)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二)如果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1、可以修复的,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应由

  • 节前选择家政 注意“安全”问题

    随着春节的临近,除了置办年货外,节前扫屋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但由于工作的忙碌以及扫屋事项的繁多,多数市民会找家政帮忙,也就是钟点工。虽然找钟点工省事省力,只需要支付费用,但每年因为找家政发生的法律纠纷也很多。近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咨询有

  • 第三人致雇工损害的赔偿

    一、案由 张北诉孙建国人身损害赔偿案 二、案情 某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04年10月10日,孙力经主管部门同意承包该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005年6月5日,孙力及所雇临时工张

  • 塘沽律师教你如何讨债

    如何合法、有效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及时讨回债务呢,下面我们谈谈讨债需注意的两个方面。 一、讨债需具备的条件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

  • 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界限

    强奸 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迫 卖淫 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 违纪与违法的界限问题

    执纪实践中,要理清两个基本问题: 一是做到纪法衔接,即准确运用党纪处分条例对违反国家法律的党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是做到纪法分开,即厘清纪律与法律之间的界限。 以下以受贿犯罪与收受礼品礼金违纪行为进行说明。 《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国家工作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