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事务
什么时候请律师帮你打官司?
时间:2016-07-06 16-42-3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53 次
实践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现象,有的当事人因为听信社会上的传言,开始认为找律师没有用,所以一直犹豫,等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最后才反省过来,但是聘请律师的最佳黄金时机也就过了。 还有的当事人认为官司好打,自己动手做,结果由于自己不懂法,在诉讼中自

  实践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现象,有的当事人因为听信社会上的传言,开始认为找律师没有用,所以一直犹豫,等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最后才反省过来,但是聘请律师的最佳黄金时机也就过了。

  还有的当事人认为官司好打,自己动手做,结果由于自己不懂法,在诉讼中自己收集的证据材料非常混乱,不仅形式上、内容上不符合诉讼证据规范的要求,而且程序上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在开庭时特别被动,这时才认识到聘请律师的价值,于是心急火燎的到律师所聘请律师,然而,这种情况下一般再想到找律师也就太晚了!

  律师是靠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和诉讼技能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对于证据有严格的要求,一般通过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来审查和判断其效力,而在上述情况下,律师仓促的接收案件后,很多准备工作都来不及做,不仅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查取证,甚至有的案子材料多的,想系统的看一遍都来不及,这种情况无疑会严重影响律师的工作效率,从而不能达到理想的诉讼效果!

  本人建议,当您遇到法律事务时,不管是诉讼的还是非诉讼的,最好不要等到迫不得已才请律师,事先要给予律师一定的准备时间,否则会使自己非常被动,不仅直接导致自己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而且会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从而使自己合法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法律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保障;诉讼是解决问题的“最后”手段!对社会中法律纠纷和矛盾的本质属性而言,我们不能等到火烧眉毛后才心急火燎的请律师,我觉得就律师的工作性质而言,防止纠纷的发生才是律师的首要任务。因此,在进行民事、经济等社会活动中,要提前咨询律师,预见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并请律师帮助设法预防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环!

  建议最好是提前聘请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预防纠纷的发生,防患于未然!这样不仅直接有效的降低了法律风险,减少了诉讼概率,维护了自己合法权益。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血的教训——朋友借车又出大事了!

    福建一名车主为自家轿车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在保险期内将车借给无驾照的朋友使用,不料朋友违反交规出了事故,需负全责,保险公司垫付赔偿金后要求追偿。连城县法院在判决该驾驶者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也判决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童某于2015年7月买了一

  • 定金已交付 房主毁约怎么办?

    面对飞速上涨的房价,很多人的想法就是先买不吃亏,但如果在买房过程中已经支付了定金,是不是就是买了一份保险呢?如果房主毁约不愿意出售房屋,购房者是否只能接受违约赔偿?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为大家解疑答惑。 案例 2013年4月,在新区打

  • 离婚诉讼中法院对财产分割主要遵循的原则

    离婚诉讼中法院对财产分割主要遵循的原则 一 约定优于法定原则; 二 无约定依: 1、夫妻共同财产对等分割原则; 2、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原则; 3、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多分原则;

  • 天津塘沽盗窃罪立案的标准是多少

    盗窃 罪 最低数额是500-2000元,天津市及大多数省份都是以1000元为起点。 国家统一规定的是500元起线,但法律也允许各地根据本地经济状况自行确定标准,有800元起的,也有1000元起的,

  • 什么是养老保险金?

    在离婚事务中,常常会遇到养老保险金的分割问题。但是我们经常会碰到养老保险费一说。二者主要是什么区别。说能分割谁有不能分割? 滨海新区律师 分析如下: 在养老保险的理解

  • 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5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5日起施行。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