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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如何计算春节加班费的算法
时间:2012-12-23 16-23-0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83 次
春节加班费的算法 按照相关法规,春节前3天加班的,用人单位需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00%支付加班费;后4天加班的,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补休,如果不给补休需按照

       春节加班费的算法
       按照相关法规,春节前3天加班的,用人单位需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00%支付加班费;后4天加班的,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补休,如果不给补休需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加过班的劳动者不妨自己算一下,自己应该拿到多少加班费,计算方法如下:
        日工资为工资基数除以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则是在目工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工资基数即基本工资,是指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应除去奖金、特殊劳动补偿性津贴外的一切工资报酬。
        那么春节期间前3天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嘶×3(加班天数),后4天的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4(加班天数)。
       哪些可作加班证据
       很多劳动者一边在抱怨加班没有加班费,一边却又因为害怕丢工作而忍气吞声。
       如果员工对企业的加班费不满,可以先向所在的单位提出,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投诉,如果问题还无法解决,可以申请仲裁。但李律师也表示,目前许多劳动者还是“敢怒不敢言”

       一些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较差,而在一些私人企业工作的员工甚至没有与单位签订合同,还有部分劳动者则表示,在签订合同时,并未注意内容中是否有涉及关于加班费的条款,担心在维权的时候没有法律的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由劳动者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但用人单位故意不提供,仍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一般举证分为三种形式:
        一、正常公司加班记录或打卡记录;
       二、人证和录音证明;
       三、通过加班期间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据来举证。
       针对“加班费举证”难题,律师提醒劳动者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加强搜集保留加班证据的意识。劳动者提供的加班证据既可以是考勤表、交接班记录、加班通知单,也可以是工资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电子邮件等。
       律师提醒劳动者,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一些劳动者拿不到或拿不全加班费,却不敢举报投诉,选择离职后再讨要。但是,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讨要加班费是有时限的,一般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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