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单位根据需要调整员工岗位?
时间:2016-06-24 18-07-2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29 次
【基本案情】 喻某于2008年2月到某公司从事维修钳工工作。2014年3月,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约定喻某从事操作工工作,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喻某的工作岗位。 同年10月,喻某参加了公司组织的TPM2人员培训。后公司通知

【基本案情】

 

喻某于2008年2月到某公司从事维修钳工工作。2014年3月,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喻某从事操作工工作,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喻某的工作岗位。同年10月,喻某参加了公司组织的TPM2人员培训。后公司通知喻某到TPM2岗位工作,并告知喻某拒绝到岗的相应后果,但喻某予以拒绝。同月21日,某公司再次征求喻某意见并被拒绝。同日,某公司向喻某送达岗位调动通知书,通知书载明了相关调岗情形以及不服从调岗的相关后果,喻某未到岗。同月23日,某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工会,告知喻某的行为构成《员工手册》的丙类过失,将对喻某给予解除合同的处理,公司工会盖章同意。同日,喻某出具退工通知单载明:兹有喻某由于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等,喻某在通知单上签字。后喻某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对喻某的请求不予支持。喻某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依法享有合理的用工自主权。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变动喻某工作岗位的条款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因喻某不同意岗位调动,单位多次与其沟通并书面告知相应后果,喻某均不服从岗位调整。如皋法院遂一审判决驳回喻某的诉讼请求。后喻某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点评】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和生产经营需要,对人员岗位进行适当合理调整,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本案中,喻某作为维修钳工,对生产设备有一定的了解,新调岗位主要从事生产为主维修为辅的工作,某公司亦给予员工自行选择原维修区域的生产岗位,故喻某经过培训后应能胜任,且TPM2岗位工资待遇在原考核奖金的基础上另增加TPM2考核奖,工资待遇不低于喻某原岗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在遵守依法在合理范围内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且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劳动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用人单位可根据单位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当前民间借贷市场活跃的诱因

    1、宏观调控下银行信贷资金紧缩是培养民间借贷市场买方主体的政策原因。通常讲,个私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应通过正规金融融资取得,自2004年起,国家针对投资增长过快、能源、粮

  • 民间借贷案件中收据或借条的与未与事实相符

    收据或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载明收到一定数额借款的凭证。在证据种类上,其属于书证范畴,即是以其内容来证明与待证事实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因书证多为反映特定的法律事实和行为的直接载体,故当书证处于形式真实与客观真实一致的情况下,便可作为认

  • 短信请假获批 季度奖却被扣

    吴女士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前不久,因为老家出点急事,来不及按照单位的规定,完整履行请假手续,就以短信的方式向主管领导请了3天事假。主管领导当即回复了短信,表示批准。按照单位规定,全年请事假在15天以内的,不扣罚年终奖金;每季度请事假在5天内的

  • 天津蓝印户口购买房屋落户的标准

    在天津购买房屋落户的标准 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80万元,环城四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和汉沽区、大港区申办蓝印户口购

  •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可以从哪几方面认定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一般猥亵、侮辱妇女行为的界限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区分开来,本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

  • 企业如何解雇有严重过错的员工

    (一)用人单位解雇有严重过错员工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外,劳动者有下列严重过错情形的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