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合同
滨海新区加班族注意了!事关你的加班费怎么算~
时间:2018-09-02 21-58-5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65 次
是不是经常要加班? 但你知道加班的工资怎么算吗? 那么下面这个好消息你要收好了, 天津市出了加班加点工资算法的 细则 ! 经常加班的你, 快点看过来! 日前,市人力社保部门发布《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用

是不是经常要加班?

但你知道加班的工资怎么算吗?

那么下面这个好消息你要收好了,

天津市出了加班加点工资算法的细则

经常加班的你,

快点看过来!

 

日前,市人力社保部门发布《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实施细则》,并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等相关问题。

 
 
 

 

根据《细则》,劳动合同期满,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续延情形外,用人单位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书面通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订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细则》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进行明确约定。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以应得工资扣除加班加点工资后的数额作为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

 

此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前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辞而别未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哪些问题是你关心的?需要解答的?

 

来看权威解释!


1.哪些单位要按照《实施细则》执行?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实施细则》。具体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也要依照《实施细则》执行。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双方劳动关系何时建立?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具体来说是指劳动者开始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日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培训之日起建立。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留用劳动者,是否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有何惩罚?
答:劳动合同期满,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续延情形外,用人单位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4.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想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拒绝,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书面通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订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进行明确约定。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以应得工资扣除加班加点工资后的数额作为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

 

6.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能否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与工资一起支付?
答:不能。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支付。

 

7.劳动者严重违纪,用人单位能否两年以后再按照法律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不可以。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劳动者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可否等试用期满后,再进行考核并决定是否留用?
答: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内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9.劳动者不辞而别,是否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答: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前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辞而别未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滨海新区律师教你如何追讨工资!

    法宝一 学习维权心中有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为工资发放产生纠纷,最好先拨打12333咨询电话,了解维权渠道。 12333为全国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 通过便捷的电话咨询,可以避免因不了解国家规定而产生误解,也避免因不了解维权程序而徒增维权成本,

  • 如何及时、准确地查找财产线索

    申请人应该及时、准确地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由于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现在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意识,法院不主动、积极调查收集证据。如果

  • 2011年天津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

    天津市今年坚持保基本,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2011年本市将适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今年着力提高八项待遇。 一是提高138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民政部令第59号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8月29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 长:李立国 2016年8月31日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

  • 开发区刑事辩护律师 坦白和自首的界限

    坦白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坦白泛指一种认罪态度,包括自首与坦白,一般在表述 刑事 政策时使用,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刑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使用的坦白,指狭义上

  • 黄铁鹰:“拍脑袋”比数字重要!

    数字不能说明的东西才是管理的核心!事实上正是数字背后的东西,决定着一个管理者的成败。 没有数字就不能管理,已成为今天大多数管理者的常识。 企业管理为什么要重视数字?因为人们的常识是:如果企业的各项任务和每个员工的工作都能用数字衡量,那么管理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