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 如何获取孩子的抚养权 日期:2012.12.23点击:255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确定 日期:2012.12.23点击:271

    婚姻关系的解除,不是对子女抚育义务的解除,夫妻离婚后,双方都要承担子女的抚育义务,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关于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日期:2012.12.23点击:137

    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案件应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日期:2012.12.23点击:251

    ( 1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 2 )各自抚育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 3 )各自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 4 ) 10 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 (...

  • 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日期:2012.12.23点击:232

    离婚案件中双方争取子女抚养权一般基于以下原因: 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 其二,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迫使对方让步。 收集哪些证据可以...

  • 离婚后怎样行使探望权 日期:2012.12.23点击:299

    探望权是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新增的内容。《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知,探望权是离婚后不...

  •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日期:2012.12.23点击:237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

  • 女方在什么情况下易得到子女抚养权 日期:2012.12.23点击:141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

  • 男方什么情况下得到子女抚养权 日期:2012.12.23点击:103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纪...

  • 什么情况下会判决变更抚养权 日期:2012.12.23点击:86

    离婚时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通过协议或通过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取得子女的抚养权。但是抚养权确定后可以变更吗? 抚养权的变更如同取得也分为二种情况,一种是离婚后的双方协商...

推荐内容
  • 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名称、国籍、地址等)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同上) 被申请人所属(写明船籍和船名),因(写明请求保全的理由),造成申请人损失(写明

  •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人员办理退休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失业人员办理退休审批的程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 家装公司的七种骗术

    1 广告误导 一些家装公司利用虚假广告,夸大其词,如在广告中使用协会会员、某百强企业、诚信单位、无投诉单位等虚假或过期荣誉称号误导消费者。 规避法则:认真审核其各种荣誉

  • 职工这8种情形下离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 ⒈劳动者被迫离职 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是否有效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历来为我国法律和政策所禁止。2011年,随着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再加上银根紧缩,很多的中小企业都遭遇资金难关。 有银行界人士称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今年的情况比2008年更加困难。面对如此困境,企业之间以各种形式相互借贷的情况也

  • 什么是大额存单?

    1.什么是大额存单?推出大额存单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大额存单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从国际经验看,不少国家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都曾以发行大额存单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手段。从我国的情况看,近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