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保密协议范本
时间:2012-09-16 18-24-26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78 次
文案 名称 竞业限制协议 受控状态 编 ? 号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对甲方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文案
名称

竞业限制协议

受控状态

 

?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对甲方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①同行业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②甲方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
(3)乙方不论因何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产品的生产。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
2.甲方承诺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支付办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
三、违约责任
1.员工如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视违约情况向公司支付不低于××××元的违约金,并且公司有权不经预告便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关系。
2.员工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视造成损失的情况向员工索赔,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五、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企业融资风险有那几种

    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计,仅在北京就有1000多家以迎合或满足中国企业的这种融资需求的外国投资公司代表处,而专门设局赚取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的钱财,有的人称他们为皮包公司、骗

  •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扩大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

  • 对罚金进行减少或免除时应否接受人民检察院的

    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 法》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 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均未作规定。但根据 刑事 诉讼法基本理论,人民法院裁

  • 电信诈骗的五个手段

    1.有些 嫌疑人 拨打事主电话时冒充114工作台,来电显示电话号码为114; 2.嫌疑人谎称事主医保卡在异地药店买药消费,已经不能用,进而告诉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接着实施 诈骗 ;

  •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

  • 故意杀人罪与其他暴力致死罪区别

    (一) 强奸 致人死亡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强奸 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这种情况,仍然以强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