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试用期间的“录用条件”
时间:2012-09-12 11-15-4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3 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用人单位要想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处试用期的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用人单位要想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处试用期的员工,前提是必须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以此条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当负有举证责任,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一份完备的录用条件能够有效减低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
    那么录用条件到底包含哪些具体内容呢,我们总结了一下,一般包含如下内容:劳动者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身体状况、工作经历、业务或技术水平、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内容,并且要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的要求做到具体明却,千万不能只写一条“符合岗位要求”
    用人单位制定好录用条件后,应当事先向求职者公示“录用条件”,这一步很重要,如出现纠纷时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道或了解了本岗位的录用条件,公示的方法很多,具体有以下几种供用人单位使用:
1、在招聘广告中明确“录用条件”,但要将广告存档备查,并保留媒介的原件。
2、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已经知道了录用条件
3、如在签订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之前,通过发送“录用通知书”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
4、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
5、在岗位说明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约定,并将岗位明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这样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天津滨海新区 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出资是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设立协议向公司交付财产的行为,是股东最重要、最基本的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股东应按照《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

  • 企业商业秘密失密的途径

    从商业秘密的失密对几个途径来看合理的措施应当防治商业秘密从下列途径失密: 一、离职的雇员,雇员离职带走商业秘密是经常出现的,无论是正常离职还是非正常离职。企业应当作

  • 滨海新区律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酒驾醉驾处罚条文

    酒后驾驶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酒后

  • 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吴某于2009年11月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诉称:2002年12月进入被申请人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被辞退,2008年度月薪为1万元,被申请

  • 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

    中秋国庆休假八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9月30日(星期日,中秋节)至10月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