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客户名单能否构成商业秘密
时间:2013-08-06 11-12-4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44 次
罗某是某饮用水公司销售部员工,3年前大学毕业后被招聘进入该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进入公司后,罗某在销售部门一直负责客户名单。合同到期后,罗某离开了

  罗某是某饮用水公司销售部员工,3年前大学毕业后被招聘进入该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进入公司后,罗某在销售部门一直负责客户名单。合同到期后,罗某离开了该饮用水公司,到了同地区的另一家饮料有限公司,并将饮用水公司的客户名单带到了饮料公司,然后与这些客户联系,压低报价,将原来的客户挖过来,给饮用水公司造成了不少的损失。饮用水公司在一次行业展销会中得知这一情况后,十分生气,立即将饮料公司及罗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其经营损失50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罗某的行为违反了其与原告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的约定,构成了披露、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饮料公司明知罗某行为违法,却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并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罗某及饮料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当停止损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虽然一审法院将赔偿金额由原告诉求的50万元降为5万元,但此判决仍将饮料公司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饮料公司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引用水公司的客户名单仅仅是一般的商业信息,并且其未采取保密措施,不能认为是商业秘密,不应获得法律的保护,故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客户名单能否构成商业秘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的判断标准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即能构成商业秘密的客户名单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此外,这些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能否构成商业秘密,还需要企业自己是否事先采取保密措施。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全

  • 公务员的生活没你想的好

    有一段话是这么描述基层公务员: 中国大部分地区基层公务员最真实的生活处境就是, 用低微的工资维护清廉形象,用副科的梦想牵住你向往的神经, 你在房贷的生活压力和维稳的工作压力中,无暇过多思想,你挣扎在对体面生活的向往中,更挣扎于理想与现实的脆弱

  • 塘沽公司律师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如何起草

    隐名投资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显名投资人、隐名投资人 B显名投资人向公司实际投资数额,隐名投资人向公司实际投资数额。 C隐名投资人的对公司的股份认购出资,交由显名投

  • 财产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 即: 1、在被告开户的银行对其账户及存款进行冻结; 2、在被告工作单位对其工资收入进行扣押、冻结;

  • 机票写错名字 损失由谁承担

    2012年8月,权先生订购了两张11月3日由哈尔滨到三亚的机票,第一航程是哈尔滨到上海浦东的MU5620航班。第二航程是浦东到三亚的Mu5353航班。订票时,权先生把乘机人金焕玑的焕误写成

  • 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哪些事项不授予专利权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