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用人单位是否有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权
时间:2013-08-06 11-14-14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41 次
所谓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

  所谓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是用人单位用来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 

  在现实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况:某一行业由于竞争激烈,劳动者特别是技术人员相对短缺,同业之间相互“挖人”的现象相当普遍,这种恶性竞争直接影响企业发展,有时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权利,规定: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第二,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要同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第三,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本案中公司有权与赵某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怎么办

    由于 公司 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 公司 的 股东 会作出决议, 公司 分立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 决议通过后,即对全体 股东 产生效力,即使其他 股东 不同意,也不能阻止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谨防有人假借元旦春节双节救助名义进行诈骗活动

    最近,一位自称蔡白萍的人假借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名义,通过微信、QQ、网络等方式到处散布关于开展元旦、春节双节救助项目活动的信息。声称交5元报名费,可以得到50万元资助。在此,我们特向社会各界严正声明:我部从未委托蔡白萍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开展元旦

  • 撤回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 海事 法院: 前承你院准许(或本人)的海事诉前财产 保全 申请,扣押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国籍并附外文)所属轮(写明船籍、船名并附外文)。今因(写明撤

  • 关于正当防卫的过激行为

    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 刑事 责任,但对正在实施的行凶、 杀人 、 抢劫 、 绑架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 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

  •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的区别

    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 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

  • 踢球致伤 两学生责任均担

    ●典型案例 去年9月的一天,11岁的小胡与小孟在课间踢球时为争球而发生碰撞,小胡摔倒在地,锁骨骨折,花销医疗费近4万元。出院后,小胡的父母要求学校及小孟的父母支付医疗费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