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维权
销售者产品质量责任追偿的规定
时间:2013-03-13 21-00-1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65 次
消费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提出赔偿要求,销售者依《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了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者、供货人进行追偿。 《中

         消费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提出赔偿要求,销售者依《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了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者、供货人进行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依照前款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该条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 如果产品存在瑕疵,需要修理、更换、退货的,或者是需要赔偿损失的,应当确定谁是该产品的销出者或者称该产品的销售者,确定的销售者是谁,就应当由谁负责赔偿,凡不属于销售人责任的部分,应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出发,先行给予赔偿,而后向生产者、供货人追偿;

  二、 销售者代为先行赔偿的行为是一种代位赔偿行为,是销售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应当承担责任的生产者、供货人承担了质量责任——为瑕疵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这种代位赔偿行为,是我国民事法律及《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凡先行赔偿人都有事后的追偿权,以确保自身利益的不受损失;

  三、 销售者的追偿是针对生产者、供货人行使的维权行为。销售者代生产者、供货人先行向消费者进行了赔偿,并不是责任和权利的消失,只能是责任和权利的转移,这是因为:

  1、 责任本来是应当由生产者、供货人承担的,销售者只是代其先行赔偿,生产者、供货人仍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销售者代为赔偿后,取得了消费者要求赔偿的权利,换言之,是代替消费者向生产昨、供货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3、 生产者、供货人向销售者提供产品,因此而产生了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人要求质量责任赔偿,这是法定的义务,也是对销售者合法权益的保证。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中介机构从事民间借贷中介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

    1、这类中介机构规模小、资金实力弱,不利于其主营业务的开展。 调查显示,这类注册为有限公司中介机构的注册资本大多在1000万元以下,在为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服务时,银行给予担

  • 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02001907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假日酒店市民广场北侧滨海新城1-2-1102 。
    天津市河西区光华桥天津湾写字楼A座701。


  • 为什么要聘请律师办理法律事务

    我国正逐步成为一个法制比较成熟的国家。法制化必然导致国家法律体系的纷繁复杂,法律事务的处理已经成为一项理论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专业活动,客观上要求法律事务需要由法

  • 酒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获赔偿

    一、案情简介: 2007年7月24日崔某与酒店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2月7日酒店口头通知与崔某解除劳动合同。而崔某认为自己并未违反酒店的任何规章制度,且已在酒店工作满一年

  • 原告人死亡的如何处理

    一审宣判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的如何处理? 一审宣判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的,应通知已死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继承人参加诉讼;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没有继承人或

  • 天津开发区法院 上诉有什么条件要求吗

    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