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强奸罪怎么处罚
时间:2014-04-03 16-27-5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11 次
1、犯 强奸 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

1、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没有事故认定,保险公司需理赔

    公交车把行人撞死了,由于没有证人,交警没有认定事故责任。昨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 保险公司 赔偿死者家属15万余元,司机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这是新交

  • 公安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违法 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2002年1月29日,村民徐某驾驶自卸大货车由西向东行驶,在某镇卫生院门口超越停靠在路边的公交车时,将横过公路的张某某撞倒。该车右轮在制动刹死的情况下,将张某某拖行了8.85米

  • 如何确认劳动者的身份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崔某诉称:自2007年6月至2010年3月在被申请人某机械制造公司工作,当时为下岗职工,2009年11月与申请人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2009年12月份缴纳社会保险。2010年

  • 建筑工人实名制 取消劳务资质,包工头、劳务公司将告别历史舞台

    日前,住建部下发了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明确 2020年1月1日起未在全国建

  • 哪些情形属于猥亵儿童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

  • 天津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

    序号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一 仲裁案件受理费 1 1000元以下的部分 100元 2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5% 3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 4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3% 5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