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辩护
23岁男子与13岁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犯强奸罪
时间:2020-09-04 11-25-4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50 次
2017年10月,张某在快手上与一女孩结识,二人互相加了微信、QQ,很快聊得热火朝天。据被告人张某在庭审时陈述,我初中毕业就来苏州打工,她说她也在工厂上班,今年17岁。后来我们便谈起了恋爱,中间也见过几次。直到案发前一天,我看到她身份证信息,才知道
2017年10月,张某在快手上与一女孩结识,二人互相加了微信、QQ,很快聊得热火朝天。据被告人张某在庭审时陈述,“我初中毕业就来苏州打工,她说她也在工厂上班,今年17岁。后来我们便谈起了恋爱,中间也见过几次。直到案发前一天,我看到她身份证信息,才知道她真实的年龄。”
 
“2017年年初,她说不想读书了,就从老家跑来苏州,投奔一个小姐妹。到了2018年2月份,我们听说她交了一个男朋友。”据被害人的哥哥陈述,妹妹年纪还这么小,家里怎么都放心不下,于是就和妈妈一起来苏州准备把妹妹接回去。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已经被母亲和哥哥接上高铁到上海的女孩,又在夜里偷偷乘大巴返回苏州,并且与张某取得联系,将其身份证和车票拍照通过微信传给了他。当晚,女孩就住在了张某家,二人发生了性关系。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女孩的哥哥找上门来,并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被害人系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明知被害人家属报警而留在现场等待处理,到案后对双方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供认不讳,有自首情节,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没有强迫,为什么还会构成强奸罪?
 
很多人也许会有疑问,双方不是在谈恋爱吗?又没有强迫,你情我愿的事情怎么就跟犯罪沾上边了呢?承办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也就是说,不论被害人是否自愿,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
 
该条是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特殊保护,即法律认为,幼女因为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因此,不论采取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性行为,就侵犯了其性的自主决定权成为强奸罪。
 
本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系男女朋友关系,“被告人在前一天收到身份证信息后,即明知女友是不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侵犯幼女人身权利。”承办人表示,虽然其女友也明确表示与被告人是恋爱关系,发生性关系系自愿行为,但被告人的行为依法仍构成强奸罪。
 
 
法官提醒:
 
在司法实践中,青少年因认识错误而引发此类犯罪的不在少数,承办法官对此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家庭和学校承担起相应的教育和监管职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科学的性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两性关系,避免因无知而导致的犯罪或被害;二是文化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出版、网络、传媒等领域的监管,抑制黄色文化,加强对网吧、迪厅、游戏室等娱乐场所的综合治理,有效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三是司法机关应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特别是在在校学生中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形成全社会防范未成年人性犯罪的良好氛围。
推荐阅读:

1、借条里写上这句话,要钱更轻松

2、借条丢了或没打借条怎么办?

3、借条、欠条、收条(范本)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协议脱离关系 能拒绝赡养?

    2006年,年逾七旬的孙老汉因为家庭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了矛盾,俩人各执己见谁也不愿退让,脾气暴躁的孙老汉一气之下提出要与大儿子断绝父子关系。由于孙老汉有两个儿子,他也一直与老大相处不愉快比较偏向小儿子,孙老汉心想与老大断了关系最起码还有老二给自

  • 塘沽酒店总经理聘用合同书

    聘用方(甲方): 地址 : 受聘人(乙方):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为更加完善甲方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而使酒店赢得更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 婚内丈夫借钱未还 离婚后妻子是否担责?

    2014年11月,市民桂某向杨某借款人民币13万元,桂某向杨某承诺2015年6月30日前还款,但是时间到期后并没有还款。桂某又于2015年9月向杨某再次借款人民币 10万元,承诺2015年10月返还借款。但是,事后桂某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给杨某。杨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桂某

  • 保姆做饭烫伤能享工伤待遇

    随着人们工作的忙碌,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雇用保姆照顾老人、孩子。虽然雇用保姆后的担子减轻了许多,但是随之而来的矛盾也越来越多。对于保姆在工作中的义务、责任法律有哪些规定,如何能避免雇主与保姆的纠纷?今天的值班热线,本报就请来了天津市四方君汇

  •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种类

    小产权房 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

  • 非诉讼律师能提供那些服务

    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1.对企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企业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制定、修改内部规章制度。 3.为企业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4.为企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