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经济职务
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的主要特征
时间:2014-04-04 08-31-1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06 次
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 合同 的实际能力。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 合同 的实际能力,应当以签订合同时行为人的资信或货源清况作依据。要区别两种情况:

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应当以签订合同时行为人的资信或货源清况作依据。要区别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签约时虽无实际履约能力,但签约之前与他人有购买同一标的物的要约或合同,签约后因原订合同的一方毁约,致使后一个合同不能履行的,可视为有一定的合同履行能力;另一种是行为人签约时根本没有履约能力,仅仅是在签约后才去与第三方签订相同内容的购销合同,事实上又未兑现,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备履约能力。如果不看签约时的实际履约能力,仅仅根据签约后的履行表现来作判断,很容易使犯罪分子蒙混过关。当然,还要注意区别根本无履行合同能力与有部分履行合同能力的界限,只有完全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才能以诈骗罪论处。

2.采取欺骗手段。欺骗手段绝大多数是作为,而不可能是单纯的不作为。欺骗手段表现为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约能力的假象;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

3.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人产生错误认识。这种错误认识是指对能够引起处分财产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而不是泛指受骗者对案件的一切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在合同诈骗犯罪中,受骗者的错误认识是由于行骗者的行骗行为所引起的,在时间顺序上,欺骗在先,是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的原因。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在后,是欺骗的结果。如果他人错误认识在先,行为人利用他人的错误认识取得财物,只能作为民事纠纷而不能作为诈骗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虽然采取了欺骗手段,他人认识上也存在错误,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错误地处分了财产,但欺骗手段与错误认识之间缺乏因果联系,也不能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4.被骗人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交付财物或者行为人(或第三人)直接非法占有他人因履约而交付的财物。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天津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

    序号 收 费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一 仲裁案件受理费 1 1000元以下的部分 100元 2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5% 3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 4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3% 5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关于建筑工程的委托鉴定问题

    1、审判实践中应当掌握的三个原则: (1)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办理工程结算,签定工程结算书的,在审理中原则上以双方签定的工程结算书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一方对该工程结算书

  • 请细算:你家土地究竟值多少钱?

    这两年,土地大刀阔斧的改革,农村通过征地拆迁,使不少家庭成为了暴发户,不仅有了新房,也有了车。在农村一亩田能补偿十几万可以说是非常的高了,如果不是征收土地,那可以算一下你一年利用种植农作务才能收入多少,更何况现在的人都已外出打工,家里的地

  •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对象

    (1)签订虚假购销 合同 ,骗取货物。有的伪造证件、 合同 书与对方签订合同;有的伪造银行或其他部门的担保书,以合法身份与对方签订合同;有的伪造银行汇票,盗窃单位空白支

  •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本罪与一般 合同 纠纷的界限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有许多相似之处: 第一,两者都产生于民事交往过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现; 第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所规

  • 大学生兼职受伤 可索误工费

    近日,大学生林霞利用课余时间兼职某旅行社导游一职。在一次带团出游期间,旅游团乘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林霞腿部受伤。治疗期间,林霞支出医药费4280元,其中旅行社为她支付450元。治疗一段时间后,林霞就跟着父母回老家休养治疗。事后,林霞家人向旅行社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