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全执行
塘沽法院 申请执行人须知
时间:2012-09-23 17-44-4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14 次
1、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申

 1、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

3、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不得干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4、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法定执行措施,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或撤销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措施,但必须经人民法院核准。对已控制的被执行人财产,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申请办理续冻、续封手续。

5、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致,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限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6、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处分被执行人财产,在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书后,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告知评估财产情况和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即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被执行人财产经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成交后,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告知拍卖成交价格及价款的处理情况。

7、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全额清偿多名申请执行人所有债权的,由人民法院主持参与分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并要求人民法院告知分配原则和依据。

8、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告知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情况和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情况。执行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未能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告知执行情况和未执行完毕的原因。

9、申请执行人符合《债权申请执行凭证》发放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领《债权申请执行凭证》,并可在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10、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在案件中止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1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义务是否能得到全面履行,其重要因素在于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人民法院无法查实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需要承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实现的后果。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股权转让操作方式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

  • 房屋漏水能要求开发商负责维修吗

    林先生: 我家去年买的房屋顶搂,可是住了没有多久就开始漏水,物业修过多次,可是一直都修不好,有时水都漏到地板上,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 律师意见 : 开发商应按照商

  • 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

    商业秘密自身的价值不等于 给权利人造成的重大损失 。主要理由是: (1)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其与有形财产之间存在重大区别。所以,刑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罪列入破坏市场经济秩

  • 强奸罪未遂与中止的区分

    未遂与中止的区别:未遂指由于 犯罪 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无法完成 犯罪 目的,属于未遂;中止指犯罪分子自己在能完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下,自己主动停止了犯罪的继续,属于中止

  • 如何确定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利用

  •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要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事故认定直接关系到双方或多方的利益,因此对于事故认定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塘沽赵律师提供以下建议: 一、对于交通警察的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