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滨海信息
受工伤后勿轻易辞职
时间:2016-03-11 15-45-4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35 次
近日,一则深圳36岁IT男加班后回到酒店猝死在马桶上的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此事一出,不少人也提出疑问,像这样的过劳死是由于工作,那么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呢?其实工伤的认定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该如何界定,工伤后该如何维护权益?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
  近日,一则“深圳36岁IT男加班后回到酒店猝死在马桶上”的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此事一出,不少人也提出疑问,像这样的“过劳死”是由于工作,那么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呢?其实工伤的认定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该如何界定,工伤后该如何维护权益?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将以实例进行解析。
 
  1 受工伤后不辞职 不能享“停工留薪”?
 
  许先生2009年成为了一家车轮厂的装卸工,工资计件算,每月能拿四五千元。去年8月,在一次搬运车轮时,许先生的脚被砸伤。住院养伤期间,工厂负责了全部医药费,但并未发放工资、生活费等。去年11月,许先生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十级(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随后,工厂相关负责人说,这种情况下,他不适合再做装卸工,如果主动辞职,可以领到5个月的工资。如果不辞职,就领不到这笔钱。
 
  律师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受工伤后,企业除了负责医疗费用之外,还应及时发放停工留薪期间的全额工资。停工留薪期满后,若未复工,企业还需支付员工每月的生活费,直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鉴定出来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许先生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是最轻的一级,还具有劳动能力。如果他还在聘用期内,个人要坚持工作,企业必须为其安排工作。如果企业认为其无法胜任原工作岗位,应为其安排其他岗位,工资参照该岗位工资。如果企业要辞退他,必须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许先生主动辞职,这笔钱企业就不用出了。因此,受工伤后,一般不主张职工主动辞职。
 
  2 企业没办工伤保险 照样赔偿工伤员工
 
  翁师傅是某外企公司的一名司机,2014年11月,在一次外出拉车过程中,他被小偷捅伤了腹部。警方认定翁师傅是见义勇为,工伤鉴定机构认定其受工伤。此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翁师傅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10个月。但因所在的客运公司一直没有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翁师傅一直得不到工伤补偿等待遇。最近,翁师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
 
  律师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翁师傅仍留在该公司上班,所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翁先生所就业的公司仍需支付给翁师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工资)和停工留薪期间10个月的工资。
 
  律师提醒
 
  为了防止工伤后享受不到工伤待遇,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认定存在劳动关系。若没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厂牌、工资条、工作卡等。
 
  2.保留好票据。住院期间的医嘱处方、住院病历、治疗项目、病程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及收费清单、用药清单要注意保留,以备审查。垫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交通车票等,也要注意保留票据。
 
  3.注意申请时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若单位没有申请,那个人一定要在一年内,到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另外,别忘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个人别主动辞职。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主动辞职和被辞退两种情况,待遇也有差别。若单位辞退个人,还应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财产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 即: 1、在被告开户的银行对其账户及存款进行冻结; 2、在被告工作单位对其工资收入进行扣押、冻结;

  • 机票写错名字 损失由谁承担

    2012年8月,权先生订购了两张11月3日由哈尔滨到三亚的机票,第一航程是哈尔滨到上海浦东的MU5620航班。第二航程是浦东到三亚的Mu5353航班。订票时,权先生把乘机人金焕玑的焕误写成

  • 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哪些事项不授予专利权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

  • 如何收集故意杀人证言

    (一)在很多情况下, 故意杀人案件都有证人证言, 包括目睹者证言, 知情人证言, 扭送人证言, 被害人亲朋好友证言, 被害人单位的知情人的证言,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亲朋好

  • 如何收集故意杀人现场物证

    有些故意杀人案件, 不仅有第一现场, 而且还有第二现场, 第一现场往往是作案现场, 而第二现场往往是抛尸现场, 有时第二现场又有好几处, 所以针对不同的杀人现场应有重点地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地址:马场道109号 电话: ◇经济庭23285229 ◇办公室23283728 ◇政工科23282306 ◇执行庭28270190 ◇研究室23284267 ◇行政庭大营门 23304196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