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滨海信息
车位被占“以暴制暴”不可取
时间:2016-03-11 16-29-2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84 次
天津北方网讯:如果要列举小区内的不文明现象,私占车位能算首位,不少业主都曾有被别人占车位的经历。面对这些不文明,住户采取的应对方式也不一样,当然,以不同方式去处理问题得到的效果也不一样。本报对此进行了调查。 以暴制暴型 各种报复 近日,网名葬
  天津北方网讯:如果要列举小区内的不文明现象,“私占车位”能算首位,不少业主都曾有被别人占车位的经历。面对这些不文明,住户采取的应对方式也不一样,当然,以不同方式去处理问题得到的效果也不一样。本报对此进行了调查。
 
  以暴制暴型 各种报复
 
  近日,网名“葬茶茶”的网友发帖称,自己无意中占了别人的车位,惨遭对方用车位锁锁车,最后她只能等车位主人回来,登门向其道歉后,对方才打开车位锁。记者注意到,其他网友对该帖的评论中,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葬茶茶”,对锁车者进行了批判。还有网友向“葬茶茶”建议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很明显,该业主采取的以暴制暴的方式并没起到作用,还可能会招致报复。同样的例子并不在少数,新区市民杜先生表示,自己的车曾经无意中占了邻居的车位,没想到却招来对方撕车牌的报复,导致杜先生的车辆无法外出行驶。“后来有一次邻居没带钥匙,希望我给他开门禁,我就没理他。对待这样的人何必有素质?”杜先生气愤地说。
 
  理智对待型 共享车位
 
  家住紫云雅苑小区的张先生有两个车位,一个是天津牌照,一个是北京牌照。平常北京牌照的车被他老婆开去北京上班,双休日或节假日才回来。所以有一个车位常空闲。张先生发现空着的车位一直被邻居占用,双休日老婆回来后,车只能停在小区外。有次车被外来人员剐坏了,老婆一怒之下要找邻居理论,被张先生制止了。随后张先生花钱安了一个车位锁,并找到该业主说明情况,表示除了节假日外,他的车位可以借给对方,一旦到了周末或假期就要让张先生用。张先生的态度让对方羞愧不已,表示只要张先生愿意共享车位,他愿意双方共同承担车位费。“从那以后大家关系很好,幸亏没去找对方吵架。”张先生说。
 
  温柔感化型 以德服人
 
  “您的爱车占了我的地盘,我的爱车无家可归啦!”近日,家住怡康家园小区的万女士刚上车,就注意到车前雨刷器上夹着一张纸,万女士这才恍然大悟,她家的车位是在外面,前一晚为了方便送年迈的母亲回家,将车停在小区里面没开出去,肯定是占了别人的车位。后来万女士从保安处得知,车位的主人回家后,求助保安也没联系上她,本来保安劝其报警解决,但对方拒绝。听完保安的话,万女士感动不已,随后通过保安找到了被占车位的业主,表示了歉意。“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里,时时提醒我千万不要为了自己方便损害别人的利益。”
 
  -律师说法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认为,业主遭遇类似情况时,可先进行协商,若无法解决可走司法途径,但切不可过激对待或以侵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来达到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业主一旦车位被占,一可要求开发商或物业恢复车位原状,二可向侵占车位者申明权益,让其承担相关损失。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继承的开始、接受、放弃和丧失时间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补充规定:继承从被继承

  • 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征管问题公告如

  • 天津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

    天津君荐律师所事务所主任,天津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赵治国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诉讼经验丰富,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离婚、房屋买卖、人损赔偿、债权债务及公司股权纠纷等案件,常年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勤于思考,善于与客户沟通,因敬业、负责、诚信及业务娴熟受到客户良好的评价。

  •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 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 天津开发区印刷合同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印刷合同: 货物品名、型号、数量、价格及制作要求 项目 印件名称 尺寸(mm) 单位 印数

  • 中外合资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有限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共同投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