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产分割
离婚过程中如何赔偿
时间:2014-12-24 12-40-4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5 次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离婚赔偿标准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离婚赔偿标准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离婚赔偿标准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离婚赔偿标准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离婚赔偿标准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离婚赔偿标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离婚赔偿标准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离婚赔偿标准规定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离婚赔偿标准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离婚赔偿标准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赔偿标准规定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离婚赔偿标准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要买车的人得好好看看!购车合同十大陷阱你得注意!

    购车合同有哪些陷阱你知道吗?为什么原本是保障车主权益的购车、修车等相关合同,现在却有些让人感到头疼呢?我们不妨来看看汽车销售、维修合同中反映最突出的霸王条款,做到防患于未然。 陷阱一:合同条文严重缺失 在购买汽车时,车价是大部分消费者最关注

  • 关于聚众哄抢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

  •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那个方式好

    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姻亮起红灯时选择理性面对,或选择好聚好散的 协议离婚 方式和平解决,或采取剑拔弩张的诉讼离婚方式捍卫权益。 协议离婚无疑是最省成本的方式,只需要交纳一

  • 清算组和破产管理人的区别

    破产管理人 是《 破产法 》上的概念,是在 破产清算 程序中管理和分配破产企业财产的主体。清算组的概念比较广泛,在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等程序中进行清算的主体均叫清算组。但

  • 未离婚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问:2005年10月,王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结婚,2007年初生育一女。婚后,王某与张某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并于2010年5月起开始分居,张某与女儿共同生活,每月靠做家政服务所得的1000余元

  •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及行驶证一定会被扣押吗?

    在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后,当事人的车辆及行驶证常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扣押措施。那么,是不是只要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就一定会被扣押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