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离婚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时间:2012-09-23 18-39-0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62 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由此可见,对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是根据不同情况来区别对待的。也就是说对事实婚姻的一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按离婚之诉予以受理;对不符合事实婚姻所应具备条件的,一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案件受理前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对待。

  对于解除同居关系纠纷的,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的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可见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事实婚姻所应具备条件的一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案件受理前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法院是按解除同居关系对待的,而对此种情形要求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同居期间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纠纷,可见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是可以起诉的。根据婚姻法的精神,审判实践中对于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和同居关系的子女抚养纠纷的解决,适用婚姻法有关财产分割和父母子女的规定。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企业商业秘密失密的途径

    从商业秘密的失密对几个途径来看合理的措施应当防治商业秘密从下列途径失密: 一、离职的雇员,雇员离职带走商业秘密是经常出现的,无论是正常离职还是非正常离职。企业应当作

  • 一起童工伤残赔偿案件

    一、案情简介 于浩,男,1990年9月28日出生, 天津市 蓟县上仓镇北王庄村人,2004年时初中二年级没有读完就辍学回家,2005年2月17日于浩随同其叔叔于成刚及在北京伟利佳化纤棉有限公

  • 天津开发区律师咨询 医疗保险

    这个险国家的政策还算不错,重要的是住院报销的不少之前说了单位每月给你交的医疗保险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 医疗保险 大概是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这个大病统筹不管别的只管你住

  • 天津开发区劳动合同管理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劳动合同 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 ,天津塘沽律师 劳动合同的管理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点工作,但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 其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由于员工在实施全员劳

  • 周末上班,来看看休息日中的8个劳动法问题

    一、关于休息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周六、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则可灵活安排,休息日不一定是周六、日;按照劳动法及国务院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二、休息日是带薪日吗 对职场人士而

  • 什么情况下会判决变更抚养权

    离婚时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通过协议或通过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取得子女的抚养权。但是抚养权确定后可以变更吗? 抚养权的变更如同取得也分为二种情况,一种是离婚后的双方协商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