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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婚罪重婚行为的理解
时间:2014-03-30 10-24-2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80 次
重婚行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名符其实的重婚,即有 婚姻 关系的前提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 第二种情况是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又与他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

重婚行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名符其实的重婚,即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第二种情况是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又与他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有配偶”是指已经建立婚姻关系的情况而言。这种婚姻关系的存在形式,一为法律婚姻(登记婚),一为事实婚姻。

由于我国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是限制承认主义,即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时,才能成立事实重婚罪。事实婚姻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认为一种婚姻关系,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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