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赔偿
被撞驾驶员倒赔摩托车
时间:2012-10-07 14-02-54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25 次
为接听手机,小客车驾驶员突然减速,跟在后面的摩托车一下子撞了上去。3月19日,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

为接听手机,小客车驾驶员突然减速,跟在后面的摩托车一下子撞了上去。3月19日,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撞驾驶员倒赔摩托车17000多元。

20刚出头的林子程(化名)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辆二手微型普通客车,平时在本市办事,从来没出过事,一直也就没有按规定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

2007年4月23日,林子程驾车行驶至姜堰市一派出所门前路段时,与成玉龙(化名)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事故,致成玉龙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林子程驾车驶离现场。

同年5月25日,姜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林子程驾车行驶过程中,为接听手机而减速且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成玉龙驾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对路面车辆动态观察不够,没有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成玉龙受伤后,于当日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胫腓骨骨折,先后共花费医疗费18000多元。

同年12月底,成玉龙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林子程赔偿其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22000余元。

庭审中,被告认为,该事故是原告追尾撞击造成的,自己没有任何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既有事实根据,也有法律依据,认定被告负主要责任并无不当。经法官耐心释明,双方当事人遂达成上述协议。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继承中权利义务一致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我国《继承法》充分地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上,两个继承顺序的划分依据,不仅是血缘关系、亲属关系,而且

  • 当场处罚与当场收缴的关系

    征稽部门在交通规费行政执法中对欠费车主实施处罚时,经常会遇到当场处罚与当场收缴罚款这两个法律概念,在实践中有的执法人员很容易将当场处罚直接当作当场收缴来看待;而实

  • 赌博、吸毒借贷,超出四倍利率借款不予保护

    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与 民间借贷 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 中小企业 倒闭等事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相关纠纷案件在短期内大量增加。

  • 公司与员工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已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受甲方雇佣在甲方任职,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 1、对甲方提供给

  • 起诉后法院开过庭后判决书没下原告死亡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法院将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视情形作诉讼中止或者诉讼终结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

  • 塘沽律师刑事辩护业务

    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 为涉嫌犯罪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全程服务: 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执行、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等各个阶段的法律帮助、代理和辩护,充分行使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