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赔偿
现场证据不足车损人伤责任自已承担
时间:2012-10-07 14-04-2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38 次
原告全小春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自西往东沿临澧县四新岗镇马家村路段行驶,欲从左侧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时,摩托车驶入道路北侧路肩并失控向右侧翻,造成全小春受伤,摩

原告全小春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自西往东沿临澧县四新岗镇马家村路段行驶,欲从左侧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时,摩托车驶入道路北侧路肩并失控向右侧翻,造成全小春受伤,摩托车及所载货物受损的交通事故。全小春受伤后在临澧县中医院和常德市第一中医院治疗,伤情经鉴定构成六级、七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鉴定机构对货车与摩托车车体进行痕迹鉴定,未发现与货车相互接触的特征。交通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全小春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违反装载规定的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在未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时欲超越前车,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全小春不服,向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复核,复核结论予以维持。

全小春认定原告承担全部责任确属不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货车车主及货车投保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2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而现有的证据及原告全小春申请法院对证人的调查笔录均不能证明原告的事实主张,被告货车车主不是此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原告要求被告货车车主及货车投保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因无相关证据予以证明,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小春的诉讼请求。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婚前婚后买房有嘛区别?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也就是说,以你们目前的情况来看,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如果男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子是赠

  • 天津《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下月施行!你有这些权益……

    今天小编从天津政务网获悉,市人力社保局印发了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该细则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快看你将获得哪些权益 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 若干问题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

  • 协议离婚出具欠条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某和李某于2009年9月通过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协议约定,李某取得房屋等共同财产,并用现金对刘某进行补偿,共需一次性支付3万元。因当时未能拿出现金,李某打下了一张

  • 职工主动辞职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林某诉称:申请人2004年4月9日进入被申请人某机电有限公司工作。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

  • 天津滨海新区律师 驳<保理贷款或为应收款难题

    其一,保理业务从来没有保理贷款的说法 凭借原文作者对保理的这个叫法,我就对此表示深深的忧虑,这绝对不是吹毛求疵,鸡蛋里面挑骨头。因为要作为一个专业的评论者,却要犯下

  • 非法拘禁罪一般判多少年

    非法拘禁罪引,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