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理赔
保险公司未尽明确说明义务 法院判决支付保险金
时间:2012-10-07 15-45-1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66 次
学生在投保学生安全保险后不幸遭遇车祸,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保险金12301.75元。 2004年,

学生在投保学生安全保险后不幸遭遇车祸,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保险金12301.75元。

2004年,泰州某专科学校学生尤某投保被告保险公司的学生安全保险。保险期限自2004年10月8日零时起36个月。在保险凭证的背面印制有条款简介,其中在第三条责任免除中写明: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费的责任:……16、被保险人因第三者造成伤害而引起的治疗费用中依法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2006年8月28日,尤某乘坐他人驾驶的摩托车,与詹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尤某受伤。经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尤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后尤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在双方签订的保险条款中已约定了免责事由,可依据该条款免除其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所涉保险合同系人身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关系中人身价值无法用数字计算,并不适用补偿原则。且被告保险公司未能证明自己对免责条款尽到了明确说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故本案保险条款第三条免责条款中第16项对原告无约束力。被告以该免责条款拒绝理赔,理由不成立,其反驳主张不予支持。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天津滨海新区法院 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及其适

    《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

  • 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 继承人 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 0 0 6年8月

  • 抚养权需听取子女的意见

    [案情] 原告杨某与被告龙某(女)于1995年3月28日结婚,于当年和1998年生育两个孩子后,龙某做了绝育手术。杨某2007年两次诉请离婚,第一次被调解和好,第二次被判决不准离婚。200

  • 为什么历朝历代中国不允许老百姓拥有兵器?

    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长达 2000 多年,王朝不断更替,统治者不断被送上断头台,但无论是谁上台都是那么的卑鄙,一个比一个邪恶;明明知道恶政不可能长久,但封建专制者却总要在邪恶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这种专制统治文化根深蒂固,邪恶被巧妙地掩盖了,象毒品一

  •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 贵院受理的纠纷一案,由于该案件的处理结果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 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以第三人的身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