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理赔
自家车轧死车主
时间:2012-10-07 15-26-0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66 次
2010年4月,韩女士为自己的一辆大货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年期的 第三者责任险 ,金额为50万元。同年11月,韩女士与司机张某一同前往一工地送货,不料张某在倒车时没有注意到站在

        2010年4月,韩女士为自己的一辆大货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年期的第三者责任险,金额为50万元。同年11月,韩女士与司机张某一同前往一工地送货,不料张某在倒车时没有注意到站在车后方打手机的韩女士,结果导致韩女士命丧自家车车轮下。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全责。韩女士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遭保险公司拒赔。韩女士的家属认为,第三者责任险应当针对不特定的第三人,事发时韩女士实际上具有“被保险人”及“第三者”的双重身份,在这起事故中,应当作为“第三者”予以保护。另外,韩女士的家属认为合同中关于“第三者”的相关条款是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的格式条款,如有争议应作出有利于韩女士一方的解释。

  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以外的受害者。韩女士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不符合公司的理赔范围。

  法院认为,保单中详细约定了第三者及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正本“重要提示”栏明确载有提示,文字清晰明了,不存在歧义,作为投保人及本案原告理应能够理解并且注意到。保险公司承担的第三者保险责任所指向的对象是明确的,是对被保险人韩女士依法应当对第三者遭受的损失支付的赔偿金额承担的保险责任。最终,法院对韩女士家属的诉请不予支持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被公安带走应该知道的法律常识!

    自己和家人或是朋友被公安人员带走怎么办?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困惑和无助的时候,好了,小编呕心沥血的把与这个问题相关的答案汇编整理好了,文章有点长,建议大家可以根据一级标题查看自己想要知道的答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己和家人或是朋友万一被

  • 遗弃女婴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因遗弃自己出生仅六个半月的女儿,朱某和孙某夫妇双双被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处以 拘留 3天的处罚,这也成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北京警方首例施以行政 拘留 的遗弃案件。

  • 交通事故发生后六点注意

    首先要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其次

  • 非全日制用工标准如何确定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史某于2010年2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称:本人于2009年1月4日起到被申请人某公司工作,负责该公司办公区的卫生清理。每月工资750元。公司称其是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地址:十一经路68号 电话: ◇传达室24212946 ◇办公室24210668 ◇监察室24212135 ◇民事二庭24301084 ◇立案庭24211643

  • 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在寸土寸金的上海,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一) 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