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的区别
时间:2013-03-24 22-10-46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316 次
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 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

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

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国内招标、2003年版)等等;(2)地方范围内适用的范本: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4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年版),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等等;(3)其他合同范本,专业工程如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版),家装合同范本,还有分包工程合同范本等等。范本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名词定义指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建设工程虽然具有单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因此,可以把建设工程施工中这些共性的内容固定下来,形成合同的通用条款,实际工程可以直接原文不加修改的引用。这种做法的优点是直接使用普遍熟悉和流行的工程管理制度,提高效率,保证公平。

发包方与承包方结合具体工程,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执行。在工程招标中,通用条款是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无论是否执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都应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保留,不应只把协议书和专用条款作为全部合同内容。

2、企业或建设项目的实际做法

一些长期有建设工程发包业务的单位(如房地产公司)或大型建设项目,需要签订较多工程或标段的合同,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和整个建设项目管理的统一要求,制定统一的通用合同条款,然后针对不同标段合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专用合同条款。

3、具体项目合同的可谈判性差别

有些工程不准备采用范本,特别拟定了富有特色的合同时,可以不区别通用与专用,只需要一份齐全完整的“合同条款”。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将不可谈判的条款内容构成通用合同条款,对于可谈判的条款内容构成专用合同条款。

给出一个不很有佐证力的例子是:建设部发布的GF-91-0201合同范本将现在的通用条款的内容称为“合同条件”,而对于现在的专用条款的内容称为“协议条款”。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网络域名知识产权保护

    【导读】:域名是指在网络中区别主机差别的惟一和通用的地址,其本身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却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极为密切的关系。由于域名在网络上区别使用人或其服务的标识功能与商标、商号的识别性功能相似,随着域名的广泛应用和与商标、商号产生使用机

  • 复婚以后财产如何确定

    2003年5月,小杨与结婚不到两年的妻子黄某到法院打离婚官司。当时为了使妻子黄某同意离婚,小杨作出了很大的让步,同意把婚后积蓄的6万元存款都给黄某,随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 抢劫与故意杀人的区别

    (1)在 抢劫 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 抢劫 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应以 抢劫罪 定罪处刑。 (2)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它个人目的

  • 招聘中容易触犯的七大法律盲点

    有的企业不是很注意招聘的细节,认为招聘是一个比较简单流程,但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不注意的话就很容易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法律风险。本文将为您介绍常见的七大法律盲点。 一、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或广告应合法。 很多企业的招聘广告中包含有

  • 领导如何逼员工主动离职

    在职场上,当一些员工需要被辞退时,领导会用很多的办法,逼迫员工主动的离职,因为如果员工不主动的离职,企业会付出很高的成本和代价,领导常用的套路有以下十个,如果你在职场上混,还是要知道一点的好,别到时候用到了你身上,你一无所知。 【1】恶性竞

  • 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均是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双方离婚时,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出资额进行分割是较为容易的。 首先,可以由双方协议具体的分割方法,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办理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