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赔偿
天津关于具有多重劳动关系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
时间:2011-12-31 11-02-56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39 次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文件规定,同时结合工伤保险经办实际,现就具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文件规定,同时结合工伤保险经办实际,现就具有多重劳动关系在职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解释以下几点问题:

   如何定义“具有多重劳动关系人员”?

   凡已与原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原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已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又与新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订立劳动协议的在职职工(含下岗人员、内退人员),简称“多重劳动关系人员”,多重劳动关系人员可由新单位同时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多重劳动关系人员应自参保之日核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多重劳动关系人员发生工伤的,由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单位负责办理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职工登记及待遇申报手续,分中心按现行工伤保险政策审核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具有“多重劳动关系职工”特殊标识的人员,只限于缴纳工伤保险。当多重劳动关系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在新单位参保缴费时,应在新单位办理“多重劳动关系职工”特殊标识的人员中断缴费手续后,再办理原单位人员转入参保手续,按规定核定其参保险种,缴纳社会保险费。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什么是无人继承遗产?对无人继承财产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法定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

  • 开庭须知

  • 股权转让操作方式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

  • 房屋漏水能要求开发商负责维修吗

    林先生: 我家去年买的房屋顶搂,可是住了没有多久就开始漏水,物业修过多次,可是一直都修不好,有时水都漏到地板上,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 律师意见 : 开发商应按照商

  • 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

    商业秘密自身的价值不等于 给权利人造成的重大损失 。主要理由是: (1)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其与有形财产之间存在重大区别。所以,刑法将侵犯商业秘密罪列入破坏市场经济秩

  • 强奸罪未遂与中止的区分

    未遂与中止的区别:未遂指由于 犯罪 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无法完成 犯罪 目的,属于未遂;中止指犯罪分子自己在能完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下,自己主动停止了犯罪的继续,属于中止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