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休假
单位调岗 应遵守“三规则”
时间:2016-03-11 19-19-3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78 次
不少企业在制订新的业务发展规划的同时,会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员工表现,对员工的工作岗位做出适当调整。然而,调岗看似简单,却涉及企业和员工的双方利益,稍有不慎,极易引起劳资纠纷。如何调岗才能规避法律风险?员工该如何作为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不少企业在制订新的业务发展规划的同时,会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员工表现,对员工的工作岗位做出适当调整。然而,调岗看似简单,却涉及企业和员工的双方利益,稍有不慎,极易引起劳资纠纷。如何调岗才能规避法律风险?员工该如何作为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天的值班热线由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为您解答。
 
  值班律师: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
 
  值班热线:13802001907
 
  案例一
 
  员工无法胜任岗位 单位要举证
 
  某外企人力资源主管李某最近很是头疼,原因来自于单位一位“90后”的程序员小康,由于小康年龄较小沉迷于网络游戏,已经连续好几个月都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单位领导对小康的表现很不满意,同事对此也议论纷纷。春节以后,人力资源部认为这位程序员无法胜任工作,决定把他调整到非一线岗位。没想到,对于李某提出的调岗要求,小康表现得很强硬,声称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让李某很头疼,他疑惑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是否能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自主决定对其调岗?
 
  律师分析: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一种,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调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签订或变更合同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但是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6条、《劳动合同法》第40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对调岗的“充分合理性”进行举证。可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企业因素,即企业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证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的证据、调岗调薪的制度等;二是劳动者因素,即员工身体状况的证据、工作表现的证据、工作业绩的证据,与本岗位要求不符合的证据、有严重失职行为的证据、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证据等。
 
  案例二
 
  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调岗” 也不能单方调岗
 
  春节以后,去年新入职的大学生小陆返回单位工作,可是,单位却因为经营方向实行重大调整而决定把小陆调到其他岗位,而这个岗位的收入比之前的岗位收入低很多。小陆不愿接受单位的调岗安排。但是人力资源经理却告诉小陆,当初小陆在入职时和单位签订的合同里面,就明确写了 “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当时小陆并未对此提出任何异议,而是接受安排开始上班,说明小陆是认可合同内容的,既然双方有约定,小陆就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单位的安排。为此小陆与单位产生了分歧。
 
  律师分析:劳动合同条款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纵然如此,合同的约定也并不代表企业可随意单方调岗,在调整岗位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三个规则。首先,遵循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其次,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胜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最后,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

    刑事 拘留 最长期限是37天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7年2月24日 全国人民代表

  • 房贷批不下来,首付款能退吗?

    相信不少购房者有过这样的经历,贷款买房时被拒了。那么,贷款既然贷不了,不买房了是否可以退首付款呢? 1、 按揭办不下来怎么办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 因

  • 如何保护好女职工“三期”待遇

    一、案情简介: 被申请人是某跨国公司为便于在中国开展业务而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张某(女)为被申请人行政主管,受金融危机影响,被申请人的经营状况日益恶化。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

  • 汽车仓储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场地进行汽车接卸、仓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场地及用途 位置:乙方租用甲方 位于 堆场 07B 至10B 范围内(位置图见附件)约300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