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职工待岗的法律规定及操作规则
时间:2016-01-27 12-44-34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00 次
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寸以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在何种条件下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的情形进行合理规定,其实质是对劳动合日
       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寸以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在何种条件下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的情形进行合理规定,其实质是对劳动合日内容的一种协商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职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需要安排培训;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因生产计划变化、机构变动、技术升级以及其他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职工不能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也不能安排新岗位工作等情形下,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经与职工协商后签订《待岗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有些人认为,职工待岗的条件必须是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其依据是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第12条中规定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或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杯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企业只可能出现“全员待岗”的情况。换言之,企业一旦安排职工待岗,则在职工待岗期间内,该企业不得有任何生产经营活动。这种理解是片面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关于职工待岗期间的待遇问题,《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8条规定:  “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因此,职工待岗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标准应分情形而定。如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待岗的,由于员工在待岗期间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因而不享受最低工资保障,其间单位向其支付的工资待遇可以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需安排培训待岗的,虽然员工在待岗期间也没有参加正常岗位工作,但由于其所参加的培训是由单位安排的,为避免法律风险,建议单位在此期间向其支付的工资待遇以不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底线。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之间最大的不同点是其赔偿范围有所不同 一、我们以1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为例,保费为1040元,只要是被保险人准许的合格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的

  • 员工问得最多的2类社保问题,100%都明白的人才是合格HR!

    许多人都对社保存在大大小小的疑问,作为HR的你也会在工作中遇到或被问到很多问题,今天小编就把这些问题汇总到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心仪的答案。 经常遇到的社保问题 1、 社保分几块?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 社保分五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报销、工伤

  • 合同履行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如果在缔约过程中未能将风险防住或出现缔约时不可预见的情况,则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尽力竖立起第二道防护网,在履行过程中的防范和保护,主要在表现为各种抗辩、变更、通知、

  • 针对不同性格客户的收帐技巧

    针对不同性格客户的收帐技巧 (1)强硬型 特点:态度傲慢、蛮横无礼。 策略:避其锋芒,设法改变其认识,可用沉默策略或软硬兼施策略。 (2)阴谋型 特点:不讲诚信,狡诈,总是

  • 船舶抵押权具有以下特性

    1、议定性。船舶抵押人和船舶抵押权人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签订书面船舶抵押合同。 2、登记的重要性。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登记。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的生

  • 毕业生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