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职工待岗协议书
时间:2016-01-27 12-52-44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376 次
甲方: 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北京市区(县)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某某总公司《职工待岗管理暂行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甲方: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北京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某某总公司《职工待岗管理暂行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期限为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北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为乙方发放基本生活费;
(2)为乙方代缴社会保险;
(3)负责提供再就业服务,组织乙方参加就业指导及培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为乙方安排工作;
(4)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直至解除本协议,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5)负责处理协议期间乙方有关劳动、就业方面的问题。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北京市最低生活费待遇,并在每月___日前领取;
(2)享受甲方为其代缴的社会保险;
(3)享受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待遇;
(4)患病时,享受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5)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6)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培训,认真完成领导交派的各种临时性工作;
(7)待岗期间,乙方找到工作单位实现就业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由双方企业协商劳动关系事宜。因未告知甲方而在本企业外发生的工伤事故,责任和后果有乙方自己负责;
(8)乙方达到离岗休养条件的,可办理离岗休养手续;
(9)待岗期间,乙方联系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四、待岗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解除其劳动合同:
(1)待岗期间乙方找到工作单位,未告知甲方而私自与该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2)协议期满后五日内,不回甲方报到的;
(3)自谋职业的;
(4)由于个人原因,两次不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的;
(5)甲方通知乙方到企业参加活动,两次不报到或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不含)的;
(6)在待岗期间,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企业规章制度的;
(7)在待岗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刑、劳教和拘留的。
五、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属专项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悖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 公司法律事务

    公司法律事务是我们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并已形成自身独具特色的服务模式。我们的律师凭借精湛的专业知识,成功地为众多客户办理了产权界定、股份制改组、集团组建、集团资产重组、公司并购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支强大的专业化服务团队

  • 保密及竟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刑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以及 甲方公司 总部要求,在遵循平等自愿、

  •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基本考虑的方面和要素

    实际上,任何一个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想要做好,基本都要考虑以下的方面和要素: 一、确定股权激励对象 从人力资本价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等几方面确定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这个原则,股权激励对象被分成了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核心层,为公司的战略决

  • 单位被查封取缔职工能否享补偿?

    市民小王于2011年5月份来到新区某塑料加工厂工作,自从小王上班后每天都准点上下班,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定,每月中旬的时候领取上月的工资。就这样工作了三年,没想到2014年该塑料加工厂由于未办理营业执照,被相关部门查封取缔。 随后,小王申请劳动仲裁

  • 什么情况下,死刑应当停止执行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 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 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