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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性骚扰案胜诉的经验和建议
时间:2020-09-08 15-36-3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01 次
我们总结出企业胜诉的主要经验,同时也是给用人单位的建议如下: 1、 态度慎重,反应及时,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企业一旦收到涉及性骚扰的举报,要及时围绕事件进行细致的走访调查,要高度重视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包括 直接证据:受害人陈述包括微信

我们总结出企业胜诉的主要经验,同时也是给用人单位的建议如下:

1、 态度慎重,反应及时,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企业一旦收到涉及性骚扰的举报,要及时围绕事件进行细致的走访调查,要高度重视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包括直接证据:受害人陈述包括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监控录像、诈骗、报警记录等;也包括间接证据如了解旁观者的证言;其他见证人的情况说明等。

2、 制度健全,有据可依 ,注重制度的及时更新

在证据固定的情况下,“有据可依”也是行使处罚权重要的一环。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防治职场性骚扰工作机制,让员工能够得到及时的内部保护,包括对投诉举报的及时应对,以及对实施性骚扰员工的惩戒。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性骚扰”为严重违纪,在规章制度中细化性骚扰的行为方式和具体表现,将严重的性骚扰行为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增加如“其他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的行为”等兜底条款;明确告知员工规章制度。

3、 有效送达,工会同意,注意送达的范围

用人单位辞退涉“职场性骚扰”员工,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通知中注意措辞,做到客观陈述、言辞不偏激;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的,解除需经工会同意。同时,提醒用人单位注意送达的方式和范围,不宜采取通报、张贴等方式进行扩散和传播,以免陷入名誉权纠纷中。

总之,劳动关系的解除涉及劳动权利义务的根本性消灭,因此用人单位在依法行使该权利时应当慎重,只有在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依法单方面行使解除权。

除此之外,建议用人单位增设独立的投诉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保障其劳动权益不受侵害,消除举报人的顾虑;提高工作场所的透明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不侵犯员工隐私权的前提下,在工作场所安装监控设备,且尽量不留“监控死角”。

 

【建议】

“职场性骚扰”,女职工是受害的主要群体,在此,我们鼓励女职工不要一味选择沉默、隐忍或离职,摆明态度,敢于说不,及时举报,反映情况,寻求帮助;我们希望女职工要有保存证据的意识,积极举证,将相关的短信、邮件、录音等保存,坚决维权。我们也希望男性朋友们一起能为身边遭遇“职场性骚扰”的女同志发声,支持她们,保护她们,创造一个更好的职场环境;我们也希望更多的人正确看待,消除歧视,包容理解,爱人如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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