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务
塘沽公司律师在管理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时间:2012-03-17 20-00-2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45 次
1. 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 天津塘沽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

     1.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天津塘沽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点在实际上是有相当的困难的。所以,现代企业应严格依法保管使用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确保在此方面能有效防止控制法律风险。

     2.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

    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存在这个问题,由于市场经济的各类信息变幻莫测,许多机会瞬间即逝,因此,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企业的某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如何来制衡该矛盾,是企业管理机制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这里要讲的是如何来制约和约束职工签订合同的权力,以避免表见代理的产生,避免对企业带来被动的局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于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为,企业在授权的同时,对其的权力行使的上限并没有公示,这就会很容易产生狭义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的金额上限,以及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有权独立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狭义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的发生。在他们的职务停止或者调整岗位后,一定要确保将原先预先给他的空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空白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时上缴,同时务必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和他有业务往来的关系客户。

    3.对企业的被解聘主要负责人的防范。

    如果企业解聘企业的负责人比如说总经理,则应在解聘的同时在公开化的媒体上公告,并应及时明确告知与企业有主要或者重要经济往来关系的客户,以防止表见处分的发生。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签了合同付了款,却冒出共有产权人

    今年9月,在南京工作的安徽人卢先生,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江宁区岔路口某小区一套90多平方米的两房。因为房主急于卖房,单价比周边价格低了1千多元/平方米。卢先生一心动便很快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6月1日 法释〔2015〕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 林肯:做一个诚实的律师

    来源:法律讲坛 演讲背景: 本文是美国伟大的总统之 -- 林肯在 150 年前的一篇简短演讲词,至今读起来仍感觉有现实意义。作为一个律师,在说服陪审团方面,林肯很有才能。在政治性的集会或在辩论的场合,他同样运用这种才能来说服听众。律师如何履行法律职责

  • 天津交通事故逃逸责任如何认定

    事故逃逸是一种恶劣的行为,必须严格予以禁止和惩治;刑法和《交通安全法》对于事故逃逸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 ①事故因当事人

  • 天津塘沽律师事务所 企业合并和分立时合同的转

    企业合并,是指原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

  • 绑架他人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表现

    如前所述,绑架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双重犯罪目的,以绑架他人为目的是绑架罪主观构成要件的犯罪目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是绑架罪的特殊犯罪目的,是超过的主观要素,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