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担保抵押
签订商品房抵押合同注意些什么?
时间:2012-04-28 19-51-2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30 次
1 、抵押合同的形式 商品房抵押,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可以在主债权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的方式签订,也可以单独签订。 2 、 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一般抵押 (1)抵

  1、抵押合同的形式

  商品房抵押,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可以在主债权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的方式签订,也可以单独签订。

  2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一般抵押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用途结构、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四至范围、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等;

  (5)房屋权属和土地使用权属状况,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房地产权证编号;

  (6)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7)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8)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9)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10)违约责任;

  (11)争议解决方式;

  (12)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最高额抵押

  以房地产设定最高额抵押的,抵押合同的内容除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连续发生债权的期间;

  (2)最高债权限额。

  特别提示:

  (1)不得以预购商品房期权设定最高额抵押。

        (2)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商品房的价值。商品房抵押后,其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抵押合同的变更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抵押合同,变更抵押合同,应当签定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

  抵押商品房上存在两个以上抵押权的,需要变更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3、抵押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合同终止:

  (1)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

  (2)抵押合同被解除;

  (3)债权人免除债务;

  (4)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4、抵押合同不得约定的事项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5、抵押商品房的保险

  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地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抵押房地产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将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7权利凭证的保管

抵押权设定后《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和商品房的保险单凭证(正本)等由抵押权人或者其委托指定的人保管,由抵押权人承担妥善保管责任。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孩子在幼儿托管班受伤,该起诉谁?

    孩子在托管班受伤 起诉开办人索赔偿 晨晨在托管班上课时,与同班另一位小朋友因为争抢玩具而打闹,导致手部受伤。晨晨说是同学亮亮所致,但托管班的老师均称没有亮亮家长电话,导致晨晨方一直未能联系上亮亮的家长。于是晨晨家长诉至法院,要求托管班的开办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

  • 用人单位如何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更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必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如果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

  • 用人单位可以用实物抵发防暑降温费吗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乙某2009年5月4到被申请人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的岗位为房屋销售。2010年5月3日,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订。2010年6月申请

  • 没有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张某于2009年5月10日到被申请人某装饰公司从事户外墙壁的装饰工作。2009年9月10日,张某在工作中不慎跌落,颅脑重度损伤,后经劳动部门认定其为工伤,张某前

  • 没给员工开离职证明,公司赔了15万!

    员工离职都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在劳动法律中称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可是有些公司因为种种理由,就是不给开这份证明, 实际上这样做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一旦出现问题,HR免不了又要背锅! 案情整体回顾 大伟是某公司的员工,入职一年后,他向公司提交《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