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担保抵押
签订商品房抵押合同注意些什么?
时间:2012-04-28 19-51-2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30 次
1 、抵押合同的形式 商品房抵押,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可以在主债权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的方式签订,也可以单独签订。 2 、 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一般抵押 (1)抵

  1、抵押合同的形式

  商品房抵押,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可以在主债权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的方式签订,也可以单独签订。

  2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一般抵押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用途结构、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四至范围、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等;

  (5)房屋权属和土地使用权属状况,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房地产权证编号;

  (6)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7)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8)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9)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10)违约责任;

  (11)争议解决方式;

  (12)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最高额抵押

  以房地产设定最高额抵押的,抵押合同的内容除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连续发生债权的期间;

  (2)最高债权限额。

  特别提示:

  (1)不得以预购商品房期权设定最高额抵押。

        (2)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商品房的价值。商品房抵押后,其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抵押合同的变更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抵押合同,变更抵押合同,应当签定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

  抵押商品房上存在两个以上抵押权的,需要变更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3、抵押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合同终止:

  (1)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

  (2)抵押合同被解除;

  (3)债权人免除债务;

  (4)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4、抵押合同不得约定的事项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5、抵押商品房的保险

  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地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抵押房地产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将保险单移送抵押权人保管。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7权利凭证的保管

抵押权设定后《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和商品房的保险单凭证(正本)等由抵押权人或者其委托指定的人保管,由抵押权人承担妥善保管责任。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如何正确怎样正确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

  • 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生育保险

    这个也举例说明好了,如果你是位女生,每个月工资为1000元,2007年1月1日开始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1189,而你2007年3月怀孕,2007年12月底生了孩子,2008年1月出院,那么你出院以后要赶快把结婚

  • 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怎么办

    由于 公司 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 公司 的 股东 会作出决议, 公司 分立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 决议通过后,即对全体 股东 产生效力,即使其他 股东 不同意,也不能阻止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谨防有人假借元旦春节双节救助名义进行诈骗活动

    最近,一位自称蔡白萍的人假借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名义,通过微信、QQ、网络等方式到处散布关于开展元旦、春节双节救助项目活动的信息。声称交5元报名费,可以得到50万元资助。在此,我们特向社会各界严正声明:我部从未委托蔡白萍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开展元旦

  • 撤回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 海事 法院: 前承你院准许(或本人)的海事诉前财产 保全 申请,扣押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国籍并附外文)所属轮(写明船籍、船名并附外文)。今因(写明撤

  • 关于正当防卫的过激行为

    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 刑事 责任,但对正在实施的行凶、 杀人 、 抢劫 、 绑架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 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