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毒品案件的罪名如何确定?
时间:2013-06-29 10-58-2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14 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毒品 罪是选择性 罪名 。 (1)对同一宗 毒品 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

(1)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确定罪名,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2)对同一宗毒品可能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但相应证据只能认定其中一种或者几种行为,认定其他行为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则只按照依法能够认定的行为的性质定罪。如涉嫌为贩卖而运输毒品,认定贩卖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则只定运输毒品罪。

(3)对不同宗毒品分别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的,应对不同行为并列确定罪名,累计毒品数量,不实行数罪并罚。对被告人一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两种以上毒品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量刑时可综合考虑毒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依法处理。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离婚时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

    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具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国发〔2014〕43号 各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83号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3号公布)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管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

  • 申请执行应缴纳申请费吗?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

  • 职工不愿签合同 单位有权炒鱿鱼

    新区某餐饮公司招聘了王某等6名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时,王某坚持认为签订合同会使自己受到束缚,以后万一换工作会受到影响,于是提出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并写了本人不愿与单位签订劳动同,工作期间发生一切问题与公司无关的字据。 在用工后的1个月内,单

  • 不同类型车辆缴纳交强险的保费是多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2008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950 2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1,100 二、非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